针对备受瞩目的三公经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国务院曾多次要求中央部门压缩预算,并明令要求各中央部门务必于6月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现在,到了对账的时候了,继中央政府6月30日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三公支出情况并批准通过后,中央部门各自的决算及预算的透明情况却不尽如人意。除了科技部此前公开账目创造了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其他部门一概默不做声,近日,中国工程院终于打破沉默,成为今年第一家公开三公决算的中央部门。
多数部门爽约已成既定事实,正如舆论所言,这是“无视国务院要求”,为什么没有公开?分析普遍认为,除了技术上的困难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怕公开遭质疑。其实,技术上的原因可以修正来解决,而担心质疑的观念则需要与时俱进,正确的心态是,不是担心质疑,而是必须适应被质疑。
爽约的严重性在于,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实施以来,各级地方政府活学活用,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见招拆招的“不公开攻略”。面对信息公开之路的步履维艰,此后转而寻求以中央带动地方,最终实现全面公开的新路子,也因此,此前宣布6月份公开中央层面的三公消费账单,博得了民意一片期待,期待中央能够提供一个清晰的可供地方依葫芦画瓢的模板。但,爽约的事实,给民意浇了一瓢凉水,此情此景,叫人情何以堪?
说得不客气,这是信息公开历史上“最为惨淡”的一刻。诚然,面对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与民意期待相去甚远的现实,我们没有奢望在缺乏透明传统的社会里,公开能够一蹴而就,但,在信息必须公开成为共识的今天,公权已然没有任何懈怠的理由和借口,民众能够也必须看到信息公开的进步,哪怕日拱一卒的努力和前进,以此建立信心,期待信息公开未来的阳光灿烂。
应该承认,政府信息公开走过了3年,成绩不太理想。人们早已清楚,信息公开,就是赶鸭子上架,本来,公众也抱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信念,但连中央部门也公然爽约,那么,为什么总赶不上去呢?回头看看,问题在于嘴上打着口哨,却很少用棍棒驱赶,说白了,信息公开,必须引入问责制度,获得强制力的保障。
首先,行政问责。见多了不公开的案例,却少有为此承担行政责任的官员,于是官员们便晓得没有强制力的信息公开,充其量只是没有牙的老虎,经验证明,不需要承担后果的行为,往往到头来就沦为一场儿戏。
其次,人大问责。应该说,作为一种基本的制度存在,人大有监督、质询权,但人大在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力度并不大,不过,也要看到,此次中央部门的三公消费公开,正是在此前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热议之后的结果,因此,在政府信息公开上,人大不能失声。
最后,也要加上舆论问责。舆论问责虽然没有强制力,但持续监督却推动着社会进步,因此,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媒体尤其不能因为现状的不断复制而产生“审丑疲劳”。媒体持续的跟进和不懈怠,同样是信息公开不可忽视的一种“软强制”。
没有问责,就没有执行力,没有问责,就容易懈怠,虽然,光靠问责不可能彻底扭转现实,但我们相信,有问责的信息公开,绝对比现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