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金融”的价值回归
李震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近两年,各大银行频频上调服务费,引发了广泛争议。当事方各执一词,金融消费者认为银行单方面涨价违背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利;在银行看来,涨价完全符合商业运作常理,无丝毫违法可言。
一般来说,市场经济中银行提高服务价格属正当行为,若因成本提价更是无可厚非。但是,我国银行业长期以来缺乏公允透明的定价机制,银行与金融消费者发生激烈的利益抗争也就在所难免。
解决此难题的一个突破口就是回归中国金融的“人民”本源。
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无论承受任何风霜雪雨、无论经历任何艰难险阻,都始终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既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又要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一过程中出现多方矛盾在所难免,加强沟通协调、弥补制度缺陷,才是最终的破解之道。对于银行涨价之争,尤其如此。
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尽管具有强烈行政特色的国有银行已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但中国银行业的本源仍是来自数辈劳动人民不懈努力积累下的财富。这些大银行确实根据现代金融发展规律逐步上市,不断发展,成为令世界刮目相看的大型金融企业。此时,更应该注重并严格履行社会主义国体所决定的社会责任,回归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取向的“人民金融”思想。
在研究制定合理的银行业收入分配制度之时,还要让广大群众分享到历经千辛万苦培育起来且仍在继续壮大的金融业的丰硕成果,真正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才是社会主义国家金融业发展的核心价值所在。
中国经济要发展,金融是核心,金融要先行,但在金融机构做强做大的同时,决不能势大压民,收费时应以“便民”为宗旨,充分考虑金融消费者的话语权和接受程度。
【特别说明:文章载于《金融博览 财富》2011年7月。文稿链接为:http://jrbl.net/template3/magazine_c.aspx?y_id=1300&b_id=1424&id=1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