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奥步:中山医院用申请法官回避来掌控鉴定


失败的围堵:医院应诉‘奥步’面面观(20)

  围堵场所: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医学会、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等。

  医院奥步:①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期间,公开掌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专家,得出“诊断正确,手术指征明确,手术方案正确,术后治疗、护理均符合诊疗护理规范,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和部门规章;患者在该医院住院过程中出现的感染性休克属于病人的病情变化之果,医务人员积极给予诊治;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②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期间,拒绝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拒绝为鉴定提供病历资料,指责法官把医院用于诉讼证据的病历交给鉴定机构等属于“违法”,并以退庭等方式迫使该法官回避。

  奥步玄机:企图利用医方入盟的社会组织所进行的秘密陪审团决断式的“鉴定”完全掌控医疗过错、医疗违法的话语权;滥用申请法官回避权。通过坚决不配合符合国家法律基本要求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来掌控法院和法官,企图使法官因不懂医而不能看清医疗过错。从而使医疗损害案件中受害患方永远没有讨公道的机会。

  奥步态度:据CCTV今日说法报道,在中山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中山市某医院的肇事医生与鉴定专家,当着受害人亲属的面,热烈拥抱。2011年3月7日下午,中山市某医院公然指称法院和司法鉴定机构“违法”。并再次申请法官之一回避:声称该法官没有依其申请委托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是依原告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属于“违法”;法院未经该被告医院的同意把用于诉讼证据的病历材料当作了鉴定的检材,属于“违法”。经法院院长作出不回避的决定。合议庭继续开庭,中山市某医院的两名代理人在没有申请复议的情况下,递交一份书面材料后,愤然以退庭表示对法院的“抗议”。连审判长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字都予以拒绝。

  违反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拆穿过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2011年2月20日《一百万救不回一条命》介绍了中山市某医院的肇事医生与鉴定专家,当着受害人亲属的面,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场热烈拥抱等细节。

  结局后果:①医院歧视弱势妇女的态度和行为被互联网公开。②(2009)蓬法民一初字第54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司法鉴定所是具备鉴定资质和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合法。判决中山市某医院赔偿给原告医疗费等损失114535.49元

  (医案旁听网根据宋中清律师的讲解整理)

  小链接:“奥步”在中国地方领导人选举中出现,意思是“不好的招数”、“烂招”、“贱招” 。“奥步”就是违反公平竞争,非正义或者非法的手段,阴招、损招。

  小链接:围堵,从四面包围堵截。医疗诉讼中的“围堵”,借指医方把纠纷引向特定场所,仍不与患方正面解决纠纷,用“奥步”围而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