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禁止农民住楼?归其原因是在保护农民!


国务院禁止农民住楼?归其原因是在保护农民!

   刚才在浏览网络新闻时,在新华网首页最显要的标题上看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要全面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不能强赶农民上楼,要防止农民“被上楼”“被进城”。

    其实,只要你喜看网络新闻,经常会在网络上看到有很多的地方政府强拆强建与民冲突,而就在我写下此文时,又无意中地看到,在江苏如皋因拆迁发生自焚事件 市政府介入调查,很多地方的拆迁工作不力,致使被拆迁者不满而因此自焚现象时有发生,这样的事件极其恶劣地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无论是各级政府,我们都要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涉及拆迁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本着人民的利益至高无尚,满足被拆迁者的合理要求。

    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将发展所带来的成果用之于人民大众的身上,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国务院文件,就是防止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赶农民上楼”,就是在制约着我们的地方政府官员,要其尊重农民意愿,对其制约,不做违背农民意愿的事情来。更是在保护着我们农民们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土地是我们农民们的“铁饭碗”,农民生活的最根本保障。现如今,各地政府官员都将眼光瞄向农民们的土地,希借此大搞经济建设与发展。

    但是我们的官员们不应在发土地财的同时忽略我们农民们的最根本权益,更应制法保护农民们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要让失去土地的农民在日后要有更为可靠的生活保障,这是我们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

    让农民住楼,就要让农民没有后顾之忧,要让他们放下一切忧愁,以喜悦的心情体验着党和政府的温暖…… (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