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农民征地补偿提高10倍不算高?


  解读如下:

  真还有人提出“农民征地补偿提高10倍不算高”的口号当然征地是为了城市发展,城市发展绝对不是补偿得多,就是惠民,就是城市发展了,城市化的目的是为了经济的整体的发展,而不只是为了城市周边的居民而发展。

  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中的顽疾,那就是征地坼迁的问题,下面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从现在的征地政策来看,全国基本雷同,对征地坼迁的村庄实施经济补贴和各种坼迁费用,甚至可以让城市周边的农民一夜暴富,费用从上百万到千万不等,诚然,这些因为坼迁爆富的人,就是因为其地理位置的原因而应该爆富?但是从国家政策和性质而言,这个理由是不充足的,因为土地属于国有,不能因为其地理位置在城市周边,就要整个城市辖区拿税人的钱去给这些少数城市周边的人。

  对于征地坼迁,按照国家政策和性质规定,对于征地坼迁应该对城市辖区做统一部署,假如这个城市辖区是80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如果因为城市发展,要占用20万平方公里的开发范围,因此这20万平方公里范围的人,就必须征地坼迁,于是,市政府就把所有辖区纳税人的钱来分给这些仅仅20万平方公里的人,于是这2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人,就因为征地坼迁一夜暴富,但是,我们要知道,尽管他们可以拿到上百万千万的征地坼迁费用,但是因为本身是农民,还没有城市生活的一些独立能力或条件,拿到这些钱也不知如何用这些钱做对社会发展或有益的事情,也许有的人,娱乐,或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比如财大气粗,败坏社会风气,当然也不排除做违法或腐败的事情,因为如此巨大的征地坼迁费用,如何很好的地安排,等等。

  中国的征地坼迁问题,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一巨大顽疾,到处呈现暴力冲突,城市大众财富被少数城市周边的人因为征地坼迁占据,严重地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和城市辖区的整体发展。

  那么如何来解决征地坼迁和补偿的问题呢?

  第一:国家必须明确征地坼迁土地的性质,土地属于国有,这个是必须的,也是不容改变的,全国居民只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土地买卖是属于使用权的交易,而绝对不是所有权的交易,任何所有法权的交易均属于非法交易,国家严厉打击。国家应该出台强有力的政策和法规。城市公共用地,本身就是土地属于国家,拿整个辖区居民的纳税人的钱来对城市周边征地的居民做出巨额补偿,对城市发展的利弊值得考量。

  第二:征地坼迁是属于城市整个辖区整体规划和发展,是对辖区的所有居民负责,而不是对城市周边的少数居民负责。因为征地坼迁的费用,是属于整个城市辖区每个居民的纳税钱,怎可由少数城市周边的人来瓜分,严重阻碍城市发展,出现大量钉子户,暴力抗法,暴力坼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持序。让城市辖区财政大量因为城市征地坼迁而消耗殆尽,对于一些城市辖区底子比较丰厚的城市而言,还可以支付,还可以用余下资金来投入经济发展,对于一些底子薄的城市辖区,因为巨大的征地坼迁费用,而不得不停止发展或缓慢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

  第三,明白了上面城市发展的阻力之后,不仅是发展区域征地坼迁的阻力,更重要的是要有资金来保障城市辖区经济的发展。

  第四,措施是:城市辖区的所有土地均属于国家,这是土地国有的性质决定的,这个绝对不能改变,也不能含糊;城市辖区要划出一块区域来城市化,那么城市政府就应该做出统一规划,假如要用2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那么这2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居民就必须搬迁,但是工作要做好,可以移居到另外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做出统一规划,当然要适当地做补偿,并不能因为是征地坼迁范围内的居民,市政府就必须每户来把整个80万平方公里辖区纳税人的钱来分给少数成熟附近居民上百万,千万,上亿元的(假如征地坼迁户自己还拥有规划区土地,另外还有数套自己房屋,那价值就不只是上亿元),可见坼迁是整个辖区的事情,而不是城市周边少数居民的事情,其利益分配严重阻碍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化发展,以及对市财政造成严重压力。

  第五,中国城市化进程须要智慧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强有力的合理合法的政策和包含所有细则的国家规定,中国城市化的进程比较加快脚步,经济更为活跃,城市辖区的居民更为富有,市财政资金更能得到有效和合理的使用。

  第六:征地坼迁不是没有样板,我们长江三峡大坝的建成,征地坼迁是一种责任,而不是消耗财政,更不是少数人一夜暴富,而是考量政府的能力,如何才能妥善和合理安置和安排,并做得很好。城市的发展,同样要面对如此问题,城市周边农村征地之前,要做好全辖区统一安排,是公平的政策,是富国富民的政策,为什么只能实行巨额补偿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呢?城市的发展,不应该付出如此巨大代价,有损于经济的发展。

第七:实际可行具体的方案就是征地坼迁范围内的居民必须妥善安排这是前提,也是考验一个城市政府的执政能力。妥善安排,并不是说,征地坼迁范围内的人就马上城市化,进城作为唯一方案,原则是都不进城,进城对整个辖区内的实行统一政策,比如有城市生活能力,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此城市的素质将得到必要的保障,因为有些征地坼迁的居民并不适合城市生活,因为文化或其他技能等原因,因此不能就地城市化,马上转为城市居民。那这些人咋办呢?根据我国国家性质和土地使用原则,他们可以安排到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其他地方必须接纳这些居民,并必须妥善安排,作为市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

第八:如此,征地坼迁的问题必须用整个城市辖区发展的眼光来解决,绝对不能只局限于征地坼迁补偿来就地城市居民来解决,这样对城市发展的压力和发展造成阻碍。

  第九,国家统一政策,各个市政辖区财政必须公开,并主动接受监督,造福于民,真正做人们的父母官,对辖区财政资金的合理和有效利用,必将促进城市经济的加速发展。

第十,解决中国城市化的顽疾,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发展道理,利国利民,符合80%以上的中国人的利益,就是可行的,可以执行的好政策。

  以上首次提出如何解决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必须思考的问题,从科学的和发展的观念来考量,用如何用好的强有力的政策来引导和规范,这是符合中国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对以上解决方案,其利弊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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