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过渡办法公布


 

  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今天颁布。该工作方案将作为过渡期升学考试办法,在北京市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

  从2013年、2014年起,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以及开放大学、网络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市成人高考等考试录取。同时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

            随迁子女在京可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全文)

2012年12月30日14:53   

  在北京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为了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实行如下过渡措施:

  (一)自2013年期,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其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和学习涉及专业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享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二)自2014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学生从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以参加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推荐与考试录取。

  (三)自2014年期,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选在在京借考高考,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学生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四)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其随迁子女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的考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