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力制衡的思考


论(197

2012-12-6

关于政府权力制衡的思考

 

       权力制衡和权力监督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措施。但是如何实行权力制衡,一直缺少认真的研究,因而也就缺少实际的工作。

       权力制衡是指权力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相互制约作用,从而减少个人谋取私利的主观作用。建立相互制衡的权力组织结构必须依据工作的特点要求和相应的客观规律,不能够是主观任意的。前些年的改革中,简单地拆分组织机构,并没有产生积极的成效。也是由于违背了客观规律。

       实行权力制衡,首先要使权力的运行有较强的稳定性。没有权力的稳定运行,就不可能实行权力制衡。中国近些年来经常是“大干快上”、“急事急办”、“从重从快从严”、“步子再大一点,胆子再大一些”、“白猫黑猫抓住耗子就行”等等,造成不按照规划和计划的管理,经常使得各级机构的权力运行脱离了正常的轨道和节奏,从而失去了稳定性。这就难免使权利的运用超越程序和突破规范。在超越程序和突破规范的环境中,权力的运行难免失去控制。失去控制的权力运行,就必然会被当权者利用,假借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名义玩弄权术,以权谋私堂而皇之的不受监督。

       因此,建立权力制衡组织结构,首先要有各个领域或区域以及各级范围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发展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以保证其稳定性。任何当权者或组织机构都不可以改变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要树立和宣传“破坏规划就是犯法”的观念和意识。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需要改变原来的权力运行程序或权力运用规范时,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由人大会重新设定制衡关系。不能够由政府单方面的改变程序和规范。

       对于当权者没有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而自行改变程序或规范的,由人大代表提请法律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和纠正。

       我认为根本上中国人应该改变“老子天下第一”,什么都要最大的、“青史留名”“衣锦还乡”的英雄情结。默默无闻有什么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