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政治现状


  不仅中央怕矛盾,怕麻烦,而倾向土地制度目前正在发生的这种变化,而且地方政府也是如此。举例来讲,在河南周口市郊农村调研发现,按国家政策规定,征地款应包括四个部分,即劳力安置费、土地使用费、附作物补偿、青苗费,其中至少土地使用费应归村庄集体,这是政策明文规定且明文要求的,但地方政府担心村社集体所得土地使用费被村组干部滥用,由此引起村民的不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的冲突与矛盾,而在实践中将土地使用费直接打到被征地农户账上,村社集体不得一分钱。甚至征地时,有一些集体要承包到户的土地(如路、沟、渠、荒山、荒水)等,所有征地费全部均分给农户,村集体不留钱,村干部不摸钱,这样减少因此引起的矛盾。而村社集体若可以拿到土地使用费等资源,其实是可以通过再分配的办法在村民中分配,及可以建设对村民生产生活十分重要的公共品的。当然,村社干部也是有可能滥用集体的钱的。这关键是村庄政治与上级监管的问题。

  农民也有期待,广东番禺农民叫做“分光吃光,身体健康”。身体是否健康说不定,但村社集体被掏空,村庄政治是没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