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不延期是不行的


  在我们把目光放在欧洲,放在希腊身上,紧盯着其主权债务危机的起起伏伏的时候,我们却不能忽视即将在2012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去年就曾经有权威的机构与部门公开宣布我们的地方政府债务总规模超过了10万亿元,而据一些专家学者的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绝对要超过这个数字几倍以上。不管真正的数字到底是多少,至少有一点我们是清楚的,那就是地方政府债务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一般我们总是把地方政府的债务归咎于始于国务院的4万亿投资所带来的,其实,这话仅仅只了一半,另外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一直以来,我们所特别注重的对于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所坚持的唯GDP指数所带来的不断累积的后果所导致的。因此,只要我们这个指挥棒还在,那么即使没有那4万亿投资,地方政府的债务仍然会不断的累积和增加,只不过,其债务的规模增长得没有这么快罢了。

  所谓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政府也不例外。只不过政府有着与其它债务所具有的最大的不同的地方就是政府可以征税,然而,征税的前提是要税可征才行,而且即使征税也不能毫无节制的去征收。好在我们的地方政府的债务所欠的都是国有银行,包括全国性的和地方自己所属的金融机构,好歹都是一家人,因此,即使一时还不了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往后延期就是了,再不然的话就列为坏账也没有关系,反正最后银行的坏账损失按照以往的惯例还不都是由政府拿税收去填补的吗?既然前面可以,后面若干年之后也未必就不可以的。

  只是,就目前来说,先延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