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广东“双转移”(注1)的实施,是广东产业升级的基本战略。审视广东近几年的产业转移升级具体实践的得与失,就其有效性而言,我认为尚需要加强把握好三个基本面:
一、这必须是一个长期有序的产业升级过程;
二、这个产业升级的过程不应该破坏,而必须保护、建设、提升产业转移新区的自然和人居生态环境;
三、籍着产业升级的有序过程应该恢复、保护和提升珠三角产业向外转移区域的自然和人居生态环境。
上述后两项,我简称为和双转移对应的“双提升”。
就是说“双转移”只是促进产业升级过程的一项具体操作的产业政策。而其所要实现的根本目标是要拉动广东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的产业升级,带动相对落后的区域加速产业发展,建设技术含量不断提升、环境污染降低的产业发展带;建设改善人类生活环境、更宜居的都市社会发展带。这就提出了必须切实实施“双提升”的要求。
就我的分析,这只有坚决摒弃那种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生产的落后发展模式,进而把产业发展与更为深刻的区域社会生态治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广东成为世界级现代化城市带和现代先进产业发展区域。
带着这样的要求,再来审视广东近几年“双转移”实践过程,发现其中存在阻碍着实现上述现代化过程社会生态治理要求的问题:
第一、08年颁布的《珠三角纲要》(注2)重在产业升级发展规划,忽视了对于“双提升”的具体指标要求。目前产业转移落地的新区域,已经出现产业发展与自然生态保护提升、建设人类更宜居环境的新矛盾。
这种新矛盾的出现,与《珠三角纲要》有所缺陷有关,也与广东自然地貌的天然生态特征有关、还与历史上造成的自然生态破坏有关。
广东有着独特的地貌特征。南部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为与海平面接近的沉积平原。其东、西、北部接壤区域为渐次海拔升高的丘陵地带。外围粤东北、粤北、粤西则为丘陵向山区过渡的海拔较高区域。
广东水资源的条件独特。东江、北江、西江贯穿广东东西北部大部区域,汇入流经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的珠江。而粤北、粤西、粤东的河流如连江、绥江、西枝江等则有许多是汇入北、西、东三江。
上述自然地貌特征造成了广东的水资源高度汇集的独特状况。这使得广东的产业转移出现一种潜在危机,就是无论往东西北那个方向的欠发达经济区域转移,如果产业转移后,该区域的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资源保护受到破坏,或者仅仅只是水资源洁净度有所降低,那么整个珠江流域也就是整个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的水资源质量将继续下降。这将发生落后产业从珠三角转移出去了,但珠三角的水资源状况却继续恶化的情况。更可能发生的是珠三角水资源改善的措施受到上游水资源质量恶化的抵消。
第二、这将使得珠三角产业转移所希望产生的环境红利,为欠发达区域环境和水资源质量的降低所抵消。甚至造成更难以恢复的环境损害。
低技术、耗能大、有污染的产业转移落地区域大多是粤东、西、北的水资源条件较好的欠发达地区。由于这些产业对于环境的污染影响,目前东江水域的河源市、北江水域的韶关市、清远市等产业转移落地区域,水资源质量降低的现实风险在继续增高。而粤西西江水域的肇庆市,早在产业转移前自身基础工业发展就已经造成水资源质量的降低,目前也是产业转移落地区域,水资源素质继续降低的风险也在增高。
而在自然生态环境的其它方面,粤北、粤西、粤东北山区自然林区在历史上受到人为的严重破坏,空气质量的自洁能力甚至比珠三角海洋性气候的自洁能力更差。这些区域如粤北山区的天然林带至今还处于缓慢恢复性生长的状态,自然环境状态的保持能力特别脆弱。
对于广东大部分自然生态极为脆弱区域,如果不是规划强有力的整个区域的环境控制、以及规划不亚于珠三角产业带严厉的工业园区坏境保护要求,产业转移必将导致这些区域的自然环境继续受到破坏。那么整个广东的空气质量、水资源质量、人类宜居状况都可能不仅没有整体改善,甚而继续恶化。
珠三角产业转移所希望产生的环境红利,将有可能被产业转移落地的欠发达区域自然环境质量和水资源质量的降低所抵消。甚至在更大范围扩散了环境污染源,造成更难以恢复的环境损害。
以下探讨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之道:
第一、低技术、耗能大、有污染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不一定要向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而是可以通过政府规划,在珠三角地区就地建设高环保标准集中控制污染源、处理污染排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
这是一种“就地转移、集中高标准控制”的转移方式。这种转移方式有几方面优势:
1.存在污染源的企业被集中于高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使污染源得以集中监控。基本杜绝企业污染的偷排与超标排放。所有企业污染物经过集中处理,实现无污染排放。
2.“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按照基本杜绝对当地环境损害的环境保护高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采用高新技术进行特种污染源的控制,进行特定污染排放物(包括气体和水体)的处理。
例如电子工业发达区域,建设高标准集中处理重金属污染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把当地产生重金属污染排放的生产厂、或者车间集中转移到这种生态园区。基本控制了对水体、空气的污染排放。
同时高标准的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当以保护和改善当地的生态状况为标志,以提升当地的生态环境为目标。
3. “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实现保护和改善当地的环境,同时也保护了对于集约化高效生产方式极为重要的配套产业链不被人为分割。
广东珠三角区域在产业发展过程,所形成的一大优势就是产业链的配套完善。这是高效率、低成本集约化生产方式得以建立的关键,是世界工厂地带的产业分布特征。这种优势应该通过更加良好的产业发展规划得以保存。要避免在产业转移过程出现人为分割配套产业链,影响集约化生产效能。而在珠三角就地建设高标准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符合这种保存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既有产业链配套优势的要求、也符合保护和改善珠三角环境的发展战略要求。
第二、“双转移”的落地发展区域,所有新工业园区,也同步按照环保优先的要求,建设高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在发展欠发达地区同时,坚决杜绝对于粤东、西、北地区的环境损害。
新建立的粤东、西、北“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其规划标准应当是保护和改善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而不存在污染当地水体和空气资源的水体气体排放。
通过高标准的生态保护提升和污染零排放规划,避免“双转移”变成污染源的分散转移,避免珠三角的污染变成散布全广东自然生态区域的污染。同时遏制工业园区建设对于自然生态的破坏,转而能够保育相关区域的生态环境。
它的可行性建立在,要出台严格的一致性要求的产业发展法规性指引。广东各地“双转移”的落地发展区域,都必须建设高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这样避免出现某些产业发展落后区域,以降低环境保护要求来吸引企业转移,以损害环境换取工业发展。
第三、在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建设高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需要地方政府实行税收红利转移补贴,以减轻企业负担。而在粤东、西、北欠发达区域建设高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园区”,需要省政府实施财政支付转移,补贴工业园区高标准环境控制的成本,使得“双转移”企业能够保有正常的、甚至低于珠三角地区的生产成本优势。
从政府的服务职能来讲,实行税收红利转移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补贴,这本身就是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功能。
广东省政府和各地政府的税收总量,近十年来其增长都是以远超出GDP年增长率的幅度曾加。这表明政府的财政资源必须逐步增加直接对于社会生态保护的投入,才能实现社会经济体贡献与政府服务的良性循环。
以上构想,就是提出通过政府高标准规划,以法规指引和政府支付的力量,使广东产业双转移过程,实现产业升级与生态环境提升相融合。
这就是提出了广东产业升级过程的一个新目标:“双转移”中,落后产业转移区域的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和产业转移落地区域的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同步实现两地的生态环境“双保护”。
(本评论是笔者根据此前向广东省有关政府方面提出的相关建议改写)
注1:“双转移”是广东提出的“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战略的统称,具体是指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东西两翼、粤北山区转移;而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劳动力,一方面向当地二、三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其中的一些较高素质劳动力,向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转移。
“双转移”的启动标志是08年5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战略意图是推动广东省产业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就业结构整体优化,本省劳动力就业比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成效显著。
注2:《珠三角纲要》是0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全称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简称《珠三角纲要》。
《珠三角纲要》明确把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赋予“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总体目标是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的战略定位。
广东产业升级须与生态提升融合
评论
17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