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不公平不准强制执行不光是说说而要真执行


补偿不公平不准强制执行不光是说说而要真执行

李华新

  不愿房子被拆迁,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了怎么办?政府自行决定强制执行合法吗?4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作出了具体规范,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力滥用。.92012041005:31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49日发布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案件受理、审查、执行和新旧规定衔接等程序和实体方面,对人民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作出了具体规范。

   首先,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其次,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执行的裁定;

  第四,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着眼于提高操作性、指导性,有利于从制度上理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秩序,防范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违法和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强制拆除时的一些做法,那就不仅只是行政上的权力滥用,更是需要群众也是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自己的正当权利的。

补偿是否公平谁说了算,自然不仅只是涉及到的被拆迁户,更不是开放商,更不能是政府,而是要提高第三方和非利益相关方来界定,再者说,既然是有法律为依据,那么就需要各个利益相关方都想要真正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作为被拆迁者,也不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那般简单,而是需要以法律为准绳。

    自然对于,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超越职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

  

   多重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守则,你在动迁的时候要先想想群众的利益,因为法律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不然你就会违法!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