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更应该为社会创造有利于企业家才智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从改善供给的角度来提振中国经济的活力。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甚至作为主要任务被写入国家的“十一五”规划。然而,“十一五”已临近尾声,实际的转变似乎进展迟缓。检讨之下,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存在认识上的重要误区,即认为这一转型是可以由政府主导来实现的。在笔者看来,实现转型主要应依靠企业家的才智,政府的职责则在于为企业家发挥其智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不少人认为中国社会缺乏企业家才能。笔者以为,正如经济学家威廉·鲍莫尔所言,任何社会都不缺乏企业家才能,关键在于,不同的制度环境和报酬结构会诱使人们把企业家才能运用到不同的活动领域,只有企业家才能用于生产活动(尤其是创新活动)而不是寻租活动的社会,才能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实现长久繁荣。按照这一分析,目前中国经济转型步履维艰,根源在于人们没有充分地把企业家才能运用于生产及创新活动。这体现在三种现象中:一是许多人想进行创业,却囿于资金限制、登记注册和市场准入等行政壁垒而不得;二是即便投身创业的企业界人士,往往也愿意从事柯兹纳所定义的“市场发现型”活动(即设法进入存在所谓“超额利润”的市场或行业),而不愿意从事熊彼特所讲的“创新型”活动;三是受到寻租利益的诱惑,许多企业界人士干脆热衷于进行非生产型逐利活动。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命题至此,实际上变成了如何创造条件让人们在生产领域充分发挥企业家才智。落到中国的现实环境,要为企业家才能的生产性运用创造条件,首先要检讨目前存在哪些制度性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一是中国创业环境不佳,譬如登记注册手续繁琐、注册资本金要求过高、金融市场不发达,难以获得创业投资资金、行业进入遇到许多行政壁垒。二是由于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扶持所谓的“优秀企业”,不惜以压低要素价格,如“零地价”、“低电价”、“贷款贴息”等输送利益的方式来“拔苗助长”,或者给予进入某些行业的“特殊通行证”。另外,各级政府对企业家采取“商而优则仕”的政策,导致企业界人士将才智运用于谋求政治地位、热衷于结交官员,以此来获得保护,乃至商业利益。
要为企业家才智用于生产性活动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尤其是创业环境,我们必须继续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一方面,政府要继续朝“有限政府”方向转变,从不必要的活动领域退出,如取消大部分行政审批,减少对生产要素的直接配置;能够让市场发挥配置功能的领域,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把资源配置权从政府官员手中交还给市场。另一方面,政府要接受社会的监督与批评,强化服务意识和“亲商”观念,应该将政府承担的功能从缺位和不到位状态转变为积极履行状态,如加强产权保护和合同履行,强化监管以支持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唯有制度环境得到了改善,企业家才智的生产性运用能够获得更高回报,才会引导人们将更多的资源用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及为此准备更多的人力资本。
受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2009年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相比前几年出现了明显回调。由于担心增长速度的下降影响到国内就业,不少人建议要运用宏观政策维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也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不能以牺牲速度为代价。然而,从前面的分析来看,要尽早走出经济困难时期,我们更应该为社会创造有利于企业家才智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从改善供给的角度来提振中国经济的活力。只有广大民众愿意积极创业、努力创新,中国才能以更小的代价和更短的时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并迎来新的经济繁荣。而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在新的一年将改革推向深入。
发展方式转型须靠企业家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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