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是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它保证了农村地区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近年来,村民自治制度陷入了种种的困境之中,两委矛盾、乡村矛盾、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及村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的困境等不仅制约了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影响到村民对国家的认同,国家在乡村的统治合法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通过单一的村民自治制度安排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国家对乡村的整合与治理需要,“单独依靠作为国家法律制度构造的村民自治本身,并不能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整合”,“如果将现有的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主要的、甚至唯一的组织资源,则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成长。”因此,国家需要从乡村社会内部进一步开发新的整合资源。农村民间组织是村庄内部或村域之间具有共同利益需求的人员结成的利益网络,立足于乡村社会内在需要和社会文化观念之上,有利于培育社会凝聚力和社区认同感。国家需要通过农村民间组织对乡村社会再整合。
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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