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双赢”思想是“迷魂汤”
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而获刑15年的云南省西畴县原教育局局长皮登坤在忏悔中说道,从初次受贿内心有愧、忐忑不安,到后来次数多了,就习以为常了,我一直用“双赢”来宽慰自己。我总认为这些钱是白来的,不拿白不拿,一来可以为教育系统办点事,二来自己也能用点,反正不用花工资,省事,何乐而不为?(2012年9月20日检察日报)
大凡贪官落马后,头脑似乎特别“清醒”,在忏悔中,也基本是认识深刻、剖析全面。像这位皮局长,多年来,一直坚守清贫,一步一个脚印从基层干起,走上了领导岗位,但有了一定的权力后,便开始头脑糊涂,有了自己的小算盘的官员,远不在少数。其用来宽慰自己的“双赢”思想,其实也并非其独创,别的贪官也兼而有之。而这样的“双赢”思想,看似很有道理,但也恰恰是它让贪官一步步走向深渊。
“白来的”,便毫不吝啬送。中国似乎天生就是一个讲人情的国度。无论是在社会上,还是在官场中,办各种事,托人情找关系,似乎成了一条“定律”。官场中,向上跑项目跑资金,多少不花点、不送点,似乎就比较难办,或根本办不了。其他如工程建设领域等,更有着“花钱就有项目做”的“行规”。而求人办事,送出去的如果不是自己的工资,自然也就不会心疼。这不,前文提及的这位皮局长,用工程老板送来的一些钱去跑项目和资金,大概为单位协调了800多万元,很多问题都解决了。当然,这其中隐含着怎样的权钱交易,恐怕不言自明。用别人送来的钱再去送给上级部门或其他领导,以达成将单位事情办成的目的,看似一种“双赢”,却是在用“糖衣炮弹”去拉拢腐蚀其他领导,是对官场的二次污染,是在用“迷魂汤”灌别人,是新的犯罪。
“白来的”,便心安理得收。但凡贪官,为官之初也常常很敬业,很努力,很想干一番事业,并也能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当他们一次两次在一些别有用心的老板、商人、朋友等抛来的“感谢费”、“好处费”的诱惑下,常常会逐渐自我瓦解党员干部的道德底线。正如前文提及的皮某所言,“面对市场经济,面对各种诱惑,面对权力,我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没有认清方向,没有增强自律的意识,意志不坚定,从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皮某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泥潭,根本原因在于其“双赢”的思想,他辩解“拿别人行贿的钱办单位的事”,在这种借口的掩盖和自欺欺人中,一次次心安理得地“收钱为单位办事”,中饱私囊。一系列的官员腐败案例警醒我们,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贪念的闸门一旦打开,堕落就会像决堤的洪水,瞬间将你淹没。为官者,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切实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的改造,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动摇、不迷糊、不违法。
“白来的”,拿了也是白拿。俗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更不会掉馅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吃了也是要吐出来的。一些贪官,尽管在位时贪了几万、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甚至过亿的不义之财,但是其不仅饱受精神折磨,舍不得用或不敢用,成天提心吊胆、寝食难安,到头来,不光“竹篮打水一场空”,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的同时,还会给家人带去无可弥补的创伤。因此,为官者,必须学会“算账”。当面对金钱等各种诱惑时,要算一算收与不收、拿与不拿的利与弊和得与失,只有核算清楚了,才能正确取舍。否则,一旦头脑糊涂,不仅葬送自己的前途、自由、健康,还祸及家人的幸福。千万不要等到锒铛入狱时,再去忏悔,就为时已晚了。
有道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党员干部,特别是担任重要职务的领导干部,更加需要有正确的是非观、科学的发展观、严肃的法纪观,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而不能被所谓的“双赢”思想麻痹神经,沦为人人唾弃的贪官。当然,各级各地党组织,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和制约,将公共权力关在牢笼里,不致异化为贪官敛财的工具。再者,要净化政治土壤和社会环境,杜绝官员腐败滋生的条件。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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