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的成都全国春季糖酒会上,“赖茅”引起行业内的颇为关注,赖永初、赖贵山更有赖世雨、“南国”赖茅等等,无论是正宗的还是仿冒的,这些企业都忙的不亦乐乎。目前,全国打着“赖茅”旗号的白酒多达300多种,在这里,“赖茅”似乎已成了一个谁都能用的公共品牌。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赖茅”其实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酒类注册商标,对于“赖茅”这个品牌名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确定的专有、专署权益,其他任何企业、个人无权使用。
渊源基因,旗号众抢>>>>>>
“赖茅”成为一个谁都用的公共品牌的现象。全因赖茅的历史渊源。1929年,贵阳商人周秉衡成立“衡昌烧坊”。1937年,
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茅酒赝品充斥市场,赖永初有意更换商标,以自己的姓氏“赖”和产地茅台镇的“茅”将恒兴茅酒冠名注册为大鹏图案的“赖茅”酒标志,意为“展翅高飞”。抗日战争胜利后,赖永初先生将三百多瓶“赖茅”酒带到香港销售,被中外客商一抢而光,这是茅酒第一次通过香港打入国际市场。
1941年,中国远征军把“赖茅”作为“随军专用酒”。1944年,苏联政府把“赖茅”作为“外交礼宾酒”。1945年,重庆谈判期间,国共两党签订“双十协定”,在宴会上,毛主席与蒋介石举杯共饮赖茅酒。赖茅酒多次见证了中国重大历史事件,并作为国共两党共同推崇举杯的政治酒频繁使用。1947年,“恒兴酒厂”年产量突破32500公斤,成为茅台镇最大的酒厂。
20世纪80年代初,赖永初嫡传儿子“赖茅”酒传人赖世强为遵父训,在赖茅酒故乡茅台镇恢复重建老字号恒兴酒厂,即“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恒兴酒厂”,延聘当年该厂主要酿酒师傅的传人主持酿造工程。赖世强为纪念其父赖永初先生,以赖永初先生肖像及姓名将所产的“赖茅酒”注册为“赖永初”酒商标,并荣获“贵州省著名商标”。1992年,赖世强先生为纪念其父在茅台酒历史上的做出的贡献,先后在贵阳成立贵州赖永初酒业有限公司、贵州恒兴贸易有限公司包装销售“赖永初”酒、“赖恒”酒、“赖茅”酒、“醉神”酒...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断提高下贵州赖永初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恒兴酒厂产量逐年提高,品质稳定。以“赖永初”酒为龙头的“赖恒”“恒兴老窖”“醉神”等系列酒产品,更是成为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品质卓越恒久的经典民族品牌。
也许,因为赖茅酒历史影响和威望很大,也影响到贵州茅台酒销量,毕竟同根同源。基于这些历史渊源,所以,很多商人,就想借助赖茅酒与茅台酒的这些血脉元素,推广或创新一些与赖茅有关的酒类产品品牌。这也许可以解释为当今这么多赖茅品牌出现的重要原因。
品牌演绎,谁主沉浮>>>>>>
“赖茅”旗号的出现,只是当前基于赖茅商标的产权问题是否清晰问题。在国家商标局商标网上,可以查询关于“赖茅”商标的注册信息。信息显示:很多提交“赖茅”商标注册酒类商标的申请都显示异议、驳回或者无效等。只有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赖茅”的商标注册信息提示专有期限为
从商标注册信息显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赖茅”的酒类商标注册是有效的。理所当然,只有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使用“赖茅”这个品牌,而且可以告知其他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因为商标权的专有,保证持有人的专属、专署权益。在这里,不是谁是后人的问题争端,你是后人,但没有商标权,当然也没有用,也无权干涉他人使用这个品牌名称。
商标是企业产品的专有识别形象,可以说,拥有自己产品的商标权,等于给自己产品加上一把锁,便于消费者识别,防止不良竞争者仿冒,对企业品牌、产品形象的维护,举足轻重。
商标,可以说是企业品牌的金饭碗。商标一般分为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当前,我国企业对商标的作用认识,越来越高,但是,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严峻,60%的企业连自己的商标也没有。很多商标注册后也没有进一步去保护、树立、应用。
目前,国内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拥有自己商标的企业仅占40%,高达60%的国内企业连自己的商标也没有,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识权”的状态,甚至靠仿造过日子。
一些企业甚至不得不花巨资向抢注者手中买回自己的商品标识,可悲之下,不容企业经营者深思!
那么,赖茅品牌何去何从?应该看持有商标专有权的企业如何去打造啦!这里,牵涉到品牌资源整合、品牌形象树立、品牌战略布局、营销渠道再造、视觉识别再造等层面问题。作为赖茅品牌商标持有者的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经营者应该全面关注、爱护自己的企业和产品的商标产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打造茅台品牌的赖茅系列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