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母公司的法人整体改制,可以走法人整体上市这条路,但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等少数特殊行业的企业之外,还是要引入战略投资者,在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上思想应该更加解放。在此基础上,大力改革公司治理。那些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在比较长的时间里不会完全民营化,可能长期保持一种混合所有制状态,但要提高国有股的流动性和证券化程度,从而改进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就长期趋势而言,应该是产权民间化、治理商业化。当然,民营化不是全盘私有化。有少数国企可能暂时不太适宜推行全局性的民营化产权改革。这包括三类企业。第一类是自然垄断,包括电网、基础电信和一些公用事业(自来水、燃气等);第二种是关系国家安全的,如航空航天;第三类是承担普遍性服务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如邮政和市政等。对于这些企业,应该加强政府监管,并改进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当然随着时代发展,上述三类企业也可以进行分拆和引入竞争,这样也有可能在某些环节进行民营化产权改革。
国企的民营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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