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雪玲:60万“可改判无罪” 何以如此口出狂言


       网友金云堂近日发帖,实名举报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以“可改判无罪”为由索贿60万元,并上传了一段两名男子交谈的视频,称是法官尹丰文向他索贿的过程。天元区法院日前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尹丰文已被停止职务,若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1月14日 北京青年报)

  60万就可以改判无罪,是法官的口出狂言吗?笔者认为不是的,如果没有以前的“成功买卖”,就不会有今天的口出狂言。都说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当能够造福一方,运用得不好,那就能为祸一方。但是很多干部只看到剑的一面,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尹丰文的狂言让我们看到了他错位的权力观。

  观念的错位导致了他行为的错位,以至于他的权力不能为人民造福,而是为自己谋利。在这些人的眼里,他们手中握着大权,谁如果得罪了他们,必然后果严重;反之,如果谁贿赂了他们,便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试想,如此错位的权力观何以造福百姓,如何能赢得民众的拥护和爱戴?

  毛泽东曾有句名言:“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那么人民为什么要给我们权力?就是因为我们共产党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作为自己的宗旨。然而,像尹丰文这样的官员,忘记了自己的宗旨,忘记了权力是谁给的,有的人认为权力是自己奋斗得来的,和人民没关系。更有甚者,认为权力是领导给的,当上领导后欺下媚上,只对上级负责,根本不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

  作为官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权力问题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明白个人成长是党和人民培养的结果,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你拥有的是权力而不是特权,你拥有权力的同时,要肩负着更大的责任和义务。拥有权力要为百姓造福,为人民谋利,绝不能用权力作为交易的筹码。

  希望尹丰文事件能给某些领导干部敲响警钟,无论哪一级的领导干部,都不要把权力错误地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无论哪个岗位,都要对权力保持一颗敬畏之心,保证自己手中的权力永远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