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点”能源(之七)
能源革命呼唤法律革命
陈柳钦
阿喀琉斯是古希腊神话中力大无比、战无不胜的勇士,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他的脚踵。后来,他因此被害。人类自工业革命以来,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呈几何级数增长,而自然资源的增长则是一个数学级数,甚至是一个恒定的常数。这就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遭遇到更多一系列无法回避的资源挑战。
能源是全球政治和经济变革的驱动力。自洪荒至今,能源推动着世界的运转。在20世纪绝大部分时间里,人类实现了关于能源的梦想。这有赖于丰富、可靠而廉价的化石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但如今,世界能源发生着变化。伴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消费增长是必然的。虽然一批学者、政治家都希望经济增长与能源增长脱钩,即以较少的能源增长或能源的零增长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到目前为止,这还是一种希望。持续增长仍然是能源发展的基本面,战争与和平、资源与环境、发展与停滞,都在能源问题上聚焦。能源问题成为当今世界关注的头号问题。当前,人类面临的能源难题是:当供应短缺时,价格就会飙升;污染排放对环境和健康产生威胁;对他国能源的严重依赖导致的能源安全问题。
2012年以来,美国“能源独立”成为世界能源领域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页岩气开发的成功带来了一场全球性的能源革命。美国人提出了“第三次工业革命与能源革命”,奥巴马、默克尔和卡梅伦都在谈“新能源革命”。不管怎样,人类对能源变革的理解正在发生变化:过去的能源变革是自然过程,现在的能源变革是人为干预;过去的能源变革改变了世界,现在是改变了的世界需要能源变革。
所谓能源革命,是指在人类能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能源系统的演替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重大变革。进一步来说,就是在原有的能源系统不能适应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客观上需要以一种新的能源系统取代原有能源系统,从而引发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这些根本变革的具体表现不仅指能源技术上的进步,也包括能源结构、能源体制、能源安全观念上的重大变化。人类历史上每一次能源革命的发生,都是在能源开发和利用方式取得重大突破的条件下,逐渐以新的能源系统取代原有的能源系统的发展过程,都会带来生产力的巨大飞跃。
解读人类能源史,能源替代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标志。煤炭替代薪柴,人类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石油替代煤炭, 人类实现了从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的过渡。虽然替代本身并不是经济革命,但替代能在引起一定范围的经济革命却是客观的。就像汽油是驱动汽车前进的动力一样,经济发展也离不开能源的驱动,历史上每一次能源革命都会带来一波工业革命;而抓住新一轮能源与工业革命机遇的国家就会顺势崛起,正如泥炭之于荷兰,煤炭之于英国,石油之于美国。
长期以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所依靠的能源,主要是煤炭和石油等化石能源。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为人类带来了巨大财富,开拓了无限远大的发展前景,却让人类承受着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引发的生态危机与社会危机。近年来,伴随着石油价格暴涨和一次性化石燃料资源渐趋枯竭,迫使人们不得不面对能源危机。开发新能源的任务越来越紧迫,人类迫切需要改变化石燃料在世界能源体系中的支配地位,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稳定气候。在化石能源供应日益紧缺,化石能源利用又将面临严格的碳约束之际,人类面临着严峻的能源供应短缺挑战和巨大的能源安全压力。在这种挑战和压力驱动下,正酝酿着一场新的全球范围的能源革命。
世界经济将何去何从?能源革命与工业革命发展关系如何?美国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在他的著作《第三次工业革命》中预言:人类将以一种协作的、民主的方式改变世界。他认为,第二次工业革命已经走到尽头,我们即将步入一个“后碳”时代。 要想产生新的工业革命,新通信技术必须和新能源体系结合,就像历史上的每次重大经济革新一样。“能源机制塑造了文明的本质,决定了文明的组织结构、商业和贸易成果的分配、政治力量的作用形式,指导社会关系的形成与发展”,进而提出“每一个伟大的经济时代都是以新型能源机制的引入为标志”。杰里米·里夫金在论述第三次工业革命过程中,明确阐释了能源革命的基本内涵,即新的通信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形成能源互联网,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创造强大的新基础设施。
而能源革命的结果,往往会进一步引发工业领域在制造水平、生产效率和产业组织形式方面的飞跃,这就是能源革命与工业革命的关系所在。目前世界正处于能源革命的初期,提高能源效率,发展低碳或无碳能源,设计新的能源体系,增加对新能源的投入,加强对新能源的政策支持,将是这场能源革命的主要内容。21 世纪初始国际能源署(IEA)和有关研究机构通过变革能源基准情景和参考情景构筑的替代政策情景、能效政策情景、A CT情景、450情景和ETP2010情景,将能源革命一再推向高潮。未来的能源革命,包括存储现有能源,开发新型能源,并重塑对能源的认识。人类应当利用自身的知识和机遇,为子孙后代的能源问题作出抉择。
然而,能源革命能否真正推动、有效推动,到目前为止已经不是一个技术、资金、政策等传统的问题。新的能源革命需要改变现代社会的整个基础设施,远远超过了能源系统。这使得革命任务更加艰巨。 能源革命为人类描绘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蓝图,它需要各国实实在在的行动,尤其需要投资等付出代价的行动。然而,各国对于能源革命承诺的多、行动的少,甚至更多的是“讨价还价”,互相推诿,以至于能源革命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更多的是情景,而不是现实。能源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孕育,却总在情景里陶醉,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更多地看重了它的技术创新过程,却忽略了它所需要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变革过程,更忽略了它的法律制度革命过程。
能源革命从理论变为现实的路径是使之成为规则,特别是成为行之有效的规则。从规则的属性来看,在人类现存的制度规则中法律可能是最为有效的规则,制约能源革命的技术、经济、政治和文化变革之间的相互依赖性都可以在法律中汇集、体现。因此,要使能源革命从情景走向现实,就必须使之成为法律规则。能源革命应在法律空间或法律制度内进行,法律设计、安排并实施人类通向能源革命的规范化路径。
能源革命由技术创新启动,由制度创新牵引,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同步、共生、互动、互补的产物,更是制度革命的产物。能源革命中围绕技术创新发生的知识体系维护、创新利益保护、市场规则、社会冲突、政府组织等都是在法律框架内得以协调、规范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革命也将是包容技术革命与社会革命的真正革命,是更为深刻、更为广泛的革命。能源革命对法律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法律作为国家运作的系统完全可以在自身革命中不断满足能源革命的需求。
目前,现行的法律规则远未能满足能源革命的需求,法律革命已经成为能源革命的契机。人类“亟须一场能源革命”,更需要一场法律革命。法律革命可能远比能源革命更具有意义。处在能源革命时代的法律人当加倍努力,使法律革命成就能源革命。
当然,推动能源革命的法律革命还有赖于思想革命。只有当人们真正认识到能源革命的重要性,对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时,法律革命对能源革命的推动作用才可能是有效的,“真正伟大的革命是行为方式的革命和思想革命”。法律革命要改变人类上千年的制度惯性,必然包含着激烈的政治冲突与法律博弈,其远比能源革命更为艰巨,需要法律人的努力,更需要政治家的智慧。
在新的世界能源革命中,中国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当然,中国要占领全球产业制高点,必须认真研究这场能源产业全新的变革特点,否则就有可能脱离全球能源革命的创新轨道,能源体系将再次落后发达国家50~60年的一个长周期,从而失去自第一次产业革命以来中国唯一一次在地球产业方面领先革命的机遇。
可喜的是,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与“十八大”报告相比,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表述是: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由“变革”到“革命”,从“合理控制”到“控制”透露出国家能源发展的重大变化,体现了国家保障能源安全的新思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涵,是全面促进资源节约的重要手段。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代表的是未来数十年能源发展的方向和趋势。能源革命的方向是逐步构建“多能互补、供需互动、市场主导、宏观调控”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同时,能源市场化和政府能源管理改革是能源革命的关键,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共同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能源革命是一种比较彻底、激烈的变化。从“十二五”及更长时间看,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严重的资源和环境约束,如何突破这个瓶颈,不通过能源革命恐怕很难。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中国能源革命需要制度革命,更需要制度革命,特别是需要处于正式制度核心的法律革命。在中国对能源表现出极大需求和能源行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中国的能源立法却未能跟上中国能源行业发展的步伐。目前中国现有的能源法律不但不完善而且操作性差,需要创新。因此,在设计能源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应从大能源的角度出发,以安全、效率、环保为理念,从重开发到注重高效合理利用能源;从侧重于宣示性到注重可操作性和配套性。法律是行为规范,行为规范理应规范到行为的极限,但中国不少能源法律只规范到行为的初衷,主要靠行政法规和部门文件去落实。有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若干条例和规定,但实施十几年了还有相当部分没有制定出来。
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根本是加快实现低碳能源结构、先进能源效率、改革体制机制、提升科技水平。要实现这些必须有能源法律制度的保障和创新。制约中国能源革命的技术、经济、政治与文化变革是需要通过法律变革才能真正实现的,法律变革因此成为能源革命从情景走向现实的契机。为了“中国梦”的实现,我们需要以“能源革命”为抓手启动一场法律革命,锲而不舍,持之以恒。
(作者为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首席研究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