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捐款”中的教训
06/17/2014
前几天,儿子响应号召,为学校得重病的低年级同学捐款,回家跟他妈妈说起这事,商量决定捐50元。第二天早上,因没有50元整的零钱,他妈妈就给了他100元,要他找回50元。儿子不干,就闹腾了一下。但大清早的,实在凑齐不了50元零钱,只有40元。最终儿子也只捐了40元。后来我知道了这件事,对儿子说,其实我们捐100元就是,可儿子你要知道,最重要的问题不在到底是40元、50元还是100元,而是:首先儿子是对的,因为给别人捐钱还让人家找钱给你,实在难为情,儿子已经有了一种羞耻心;但其次儿子也犯错了,因为他自己的存钱罐里明明有几百元零花钱,凑多少零头都可以,为什么他不用自己的零花钱捐?我们规定他的零花钱可以自己支配,用于平时自己零用以及做义工等社区服务,超过20元以上必须告诉我们并征得同意。我跟儿子说这番话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他当时没有想到这个。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家长、孩子各捐各的,这其实是告诉孩子,他应该奉献,并且他应该靠自己的能力、努力去奉献。
然而,这个故事可以进一步印证这个道理:自私,就跟妒忌、贪婪、骄傲一样,是人的本性,与生俱来。因此,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人重要的不是没有自私,而是首先知道并承认自己的自私,然后向着标杆,愿意低头并努力克制、纠正自己的自私,多为他人着想,用公共管理的学科价值来讲就是“公共精神”。这就是“信仰”和“教育”的意义。“信仰”和“教育”可以让我们认识到我们身上的不足,知道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可耻的,并努力克制、改正自己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