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引起媒体热议。事实上,武汉不是第一个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城市,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武汉之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已经出台放宽公积金提取的政策。比如,上海、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日渐放宽似已成趋势。也许,更为宽松的公积金提取政策会在某个城市出现。
由于公积金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个人有提取公积金的冲动。比如,不买房子,不辞职,公积金对个人来说就是“死钱”。再如,公积金躺在银行里,不投资,不升值,相对日益上涨的物件,还有贬值趋势。凡此种种,都让个人感觉到公积金放在银行不提取是“挺亏”的。
一些地方政府一再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可能正是出于对民众这种诉求的回应。因而,从政策制定的初衷看,可谓“一心为民”。但是,如果不改革公积金管理方式,弥补公积金管理的制度缺陷,而是一味放宽提取条件,鼓励公积金提取,却也未必妥当。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很强的互助共济性。这种互助共济性决定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这对账户内资金只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却是共有的并且是有限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的共有性表现为每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不但拥有对自己账户内的资金具有使用权,对别人账户内的资金也有使用权。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的有限性表现为用途限制和额度限制,用途限制在与住房有关的支出上,额度限制在与公积金缴纳金额相对应的范围内。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放宽使得这项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表现的越来越弱。放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在强化个人对公积金的使用权,弱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的共有性。极端的情况是每个人每月把自己的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完毕,别人对自己公积金的使用权完全丧失,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共济性也随之完全消失。此外,住房公积金不严格限制用途,提取的人会越来越多,很容易导致住房公积金额度紧张,那么一部分急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可能就无法拿到贷款,这部分人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权受到侵犯。集体博弈的极端结果是大家都去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严重亏空,何谈互助共济?
所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必须有底线,这个底线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能改变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二是提取的频率和额度要限制在保证一部分人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内。
当然,单纯地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显然是下策。更重要的是改革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方式,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者认为放在银行不亏,甚至有的赚。比如,为公积金的使用寻找稳健的投资渠道。这样才让住房公积金缴纳者不是为提取而提取,而是为了满足住房需求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也才真正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