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现在的农村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耕种的土地属于集体,农民家庭只是以长期的不付任何报酬的形式根据自己的家庭人口进行承包,集体的土地根据集体人口的数量平均承包给农民个人。农民有自由耕种的权利,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利。根据以上的规定,土地的性质就可以规定为集体的农民个人所有制。也就说虽然土地属于集体,农民个人没有自由买卖的权利,但是农民具有自由耕种的权利,也就说农民自己可以自由的选择种什么和怎样种的权利,而且土地的种植收入完全属于农民自己。也就说农民自己耕种的土地上任何收入都属于农民自己,这就是农民的个人所有制。在西方经济学里曾经有的经济学家为了寻找社会财富形成的原因,就说“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我们知道人类现在所能够创造的任何财富,都是地球提供的资源同人类劳动的结合形成的。农民如果不从土地上耕种就不会获得粮食,矿工如果不从矿井里采矿,就不会获得矿石,渔民不从水里捕鱼就不会得到鱼。没有人劳动,就没有财富的产生,但是如果没有地球上的自然资源作为人劳动对象,我们是不可能有任何劳动财富产生的。当农民有属于自己个人土地可以耕种的时候,而且这个土地长期耕种权利也属于自己的时候,农民的独立和自由的农民,因为他可以依靠长期属于自己耕种的土地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土地成为他独立和自由的保障。有人说既然中国农村土地已经长期属于农民自己耕种了,为何不把土地的所有权也归农民个人,让农民成为可以任意买卖土地的所有人?农民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会形成土地的大资本的现代资本主义耕种。中国农村土地的自由买卖的结果就是地产集中,大规模资本主义农业耕种。大量的失地农民被迫进城寻找工作和部分失地农民成为农业产业工人。形成的结果就是中国农村的资本主义生产化和城市的资本主义工业化。
当我们通过农村土地的自由买卖后,许多农民失去自己土地,没有土地农民就失去生存的基础,失去自己的独立性和自由,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要想生存,就必须要么到大地产的土地上当农业工人,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工资。要么就必须到城市里去寻找工作,用自己劳动力在工厂里打工。这时候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要么成为农业工人,要么成为工业工人,不然他们就会被饿死。他们就必须依附农业资本家或者工业资本家,必须依靠资本家的怜悯过日子。
人在社会中的权力是怎么来的?有的会说是大家共同给予的,有的人会说是人们赋予的。其实人在社会中的权力是从经济生活中产生的,是经济的力量赋予的。当农民每一个人拥有自己不可出卖的但是能够长期耕种的土地的时候,每一个农民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因为他们都有属于自己土地来养活自己,不会依靠别人来生活,所以他们相互之间是独立自由的人,是平等的人,是经济关系独立和经济条件的共同性形成社会的自由,独立和平等。农民之间只需要政府部门的管理和调解民事关系,而且是服从政府的力量不是反对政府的力量。当农民自己的土地消失后,农民就失去独立和自由的基础,他们必须依附于农业资本家和工业资本家,就必须听从农业资本家和工业资本家的安排,如果不听从就会没有工作。这时候,资本家就通过资本控制土地和工业的权力获得了控制工人的权力,资本家就获得控制社会的权力。是失去农业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赋予资本家以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是这些农民失去权力转移到了社会的少数人身上。当农民失去土地而失去独立和自由性的时候,资本家却获得独立和自由,而且还获得了统治社会的权力和政治的权力。
当然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规模化耕种,是大量的工人在自己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里工作,这是人独立性和自由性根本保证。现在中国农村的集体土地的农民个人长期耕种只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阶段的阶段性产物,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间断的完善,这种集体的土地个人的长期耕种就会被社会主义大规模农业所代替,农村多余的人口就会自然的转移到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的工厂里去工作,由于这些经济的性质属于人民自己,自己是自己经济的主人,人民的独立性和自由性不仅不会消失,而且还会更加完善。
中国农村当今土地自由买卖的结果,就是中国的社会的资本主义化,就是资本家阶级获得统治社会的权力和政治权力,就是独立自由的农民丧失独立性和自由,依附于资产阶级,成为社会被奴役阶级,就是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毁灭,就是改旗易帜的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