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卫计委要具备敢于担当的精神


点滴声音.直面呼吁

新一届卫计委要具备敢于担当的精神

岳宗利

 

党的十八大后,卫生部和计生委整合为卫计委。

作为卫生界的许多同志,真切希望新一届卫计委进一步拿出改革的勇气和力度,在致力于国民人口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健康的同时,也围绕卫生事业发展、医院安全、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等问题进一步出台一些可以操作的细则或条例,切实体现出敢于担当的精神。

且不说当年计生委的作风是如何的果断,但是,在控制人口数量增长方面,确实成绩突出。

反观卫生部,在治理“医闹”上,十几年来却一直处于跌宕起伏之状态。

2006年国家计生委一个“七不准”,计划生育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立即发生了变化。而如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是20124月联合下发的,成效如何?实在不敢恭维。况且,这个公告的背后还有公安部。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局面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能有效控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在不良事件的背后,医院的软弱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等几种“遮丑”、“遮掩”、“应付”的心态及软弱的表现,无形中助长了这种不良习气的气焰。

“打铁还得自身硬”。我对“硬”的理解,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自己必须依法执业、程序合规,二是面对“侵害”要以理据争,不能妥协。

在这里,我想延续说三个事例。

一是关于当年的“举证倒置”。不能说“举证倒置”是错误的,但是,我们至少认为这对于医疗界是不符合情理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黄泉路上没老少”、“猝死”、“无疾而终”等,人的生命是如何脆弱又是如何的坚强,这不是医生能左右的,至少现在不行,可能未来也不行。那么,这种“举证倒置”显然是法律的盲点。对于医疗事故的责任已经出台了级别的划分,近几年,又对于医务人员的专业和手术权限又进行了划分,这就进一步说明,大夫不是“神”,“救死扶伤”是天职,“妙手回春”是赞誉,“起死回生”是希望,况且,世上也没有“长生不死”的“灵丹妙药”。

二是医院的“保卫科”。据不完全了解,医院的保卫部门,有的是医院自己组建的,有的是联合公安部门组建的。但是,我们具体给了他们多大的权限。尤其是面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

三是尚未实行的“多点执业”。“依法执业”已经让医疗界熟记于心,但是,它仅限于“属地管理”。目前,好多医院都有 “盲区”,请来的上级医院专家是不是“依法执业”?突然又想到近日电视台推出的“心肺复苏术”,2012年,卫生部在各级医院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中,要求全员掌握“心肺复苏术”,“全员”就包括非医务人员,那么,如果成功倒也罢了,如果失败、失误了,应该如何界定?

在强化依法执业和维护整体利益上,需要我们卫计委出台一些既能彰显医疗技术水平和风格、又能切实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细则,这样才能使行业工作有法可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这是一个复杂的事务,更需要一种敢于担当的勇气和精神。

 

因为本人在卫生系统工作,难免存在“自我保护”的嫌疑。顺便说一下医院收费,究竟如何平衡才算合理?

20134月以来,至少我单位所处的区域,床位费由30/床日,调整为27元,并且包括取暖费和降温费;一二三级护理费由30元、20元、10/床日,调整为9元、6元、3元等。且不说医院行业的特殊性,单单对比一下一般的敬老院、疗养院和旅社、宾馆,这样的收费标准又怎能出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写于201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