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努力完成幼儿保教工作任务;开展幼儿园保教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保教研究,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加强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她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抓好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组建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创设安全、愉快、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创设良好的园风;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园舍、设备和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做好家长、社会工作,向家长、社会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建立家长工作制度,指导幼儿家长工作,促进幼儿园、家长、社会教育的一致性;搞好幼儿园招生、编班、业务档案、资料积累等行政事务工作;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助教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