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身佛像”折射的文物敏感和文化麻木


一尊千年肉身佛像突然成了新闻。但海外解读和国内反应截然不同。

 

22日华商报报道,匈牙利博物馆近日展出一尊千年佛像,佛像内因藏有一名高僧的遗骸引起外界关注。而在千里之外中国福建三明市大田县阳春村村民认为,这极有可能是该村20年前被盗走的“肉身佛像”。消息传出后,荷兰方面突然于20日下午从布达佩斯将其撤走。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新闻发言人基什女士证实了这一消息。她说,荷兰方面派来的运输公司拉走了肉身坐佛,“我们感到震惊,也非常遗憾”。

 

荷兰方面很敏感。当地专家认为,若这尊肉身菩萨来路不明---或盗来或通过非法途径购得,这尊佛像就不能公开展出,更不能呆在私人博物馆的地下室里,而应该物归原主。这说明,荷兰对文化收藏和保护有着敏感的法律意识,无论私人博物馆还是公开展出文物,若来源有问题---哪怕只是公众怀疑,也不能继续展出。

 

中国方面很麻木。除了福建当地村民对此佛像是否当年失盗的怀疑外,其他舆论几乎是旁观的态度去报道此事。更甚至,媒体以津津乐道的猎奇方式,报道此肉身佛像为宋代高僧服草药而为,并加上所谓受高僧点化的神话色彩。此类中国式表达风格,实在不合时宜---将公众关注点置于无稽的神话传说,而忽略了这尊肉身佛像是否从中国非正常出口的关键点。

 

相比荷兰在文物保护上的敏感性,中国的文化意识太麻木了。

 

尽管是20年前的往事,但一尊肉身佛像的“失踪”,总是应该在当地文管和公安部门有所“痕迹”吧。除非当地村民不去报案,按照一般逻辑,失盗文物应该在文管部门进行备案,公安部门也应有完整的立案记录。但从舆论场提供的信息看,此事俨然没有发生过一样。若非荷兰方面将此事扩散为全球性新闻事件,“肉身佛像”将成永久谜案。

 

中国是文物大国,流失海外的文物,可谓天文数字。历史的遗憾和战争的因素,且不管他;但是和平时期从民间走出国门的文物,则是中国社会之耻之殇。官方层面,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不一而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亦成系统,在严密的法治体系下,文物的监管失序和流失也许不可能绝对避免。但是对智能部门而言,最起码应该尽到如许的底线责任:一是对文物摸清家底做好登记,二是制定保护措施,三是对丢失文物的处置...这些应该是制度化常识。

 

以“肉身佛像”言,循着上述逻辑,即可探究当年监管部门在哪个环节上除了问题。否则,就是没有尽到责任---最简单的,若当年有记录和图像资料,从荷兰方面公开的佛像画面,即可初步断定是否福建失盗文物。然而从当地文化部门的反应看,说了一大堆正确的废话---从专业角度来看,依然缺少过硬、严谨的证据,相关的调查、了解工作文物局也在积极进行,一有结果就会对外公布,如最终确定肉身坐佛确为阳春村被盗文物,他们将上报国家文物局,从外交、法律渠道进行追索。如此等等,反而证实文管部门当年并未对这尊佛像“立照存档”,以至于普通人都能看出这尊佛像浓浓的中国味,而当地文化部门还大谈所谓的专业和证据。

 

更为讽刺的是,荷兰方面已经给出了追讨这尊佛像的好几个方案,咱们这边还在舆论场的神话猎奇及文管部门的官样文章层面。荷兰方面认为,若我方村民能够证明肉身佛像属于被盗,亦可通过法治途径追索,虽然有些麻烦。在这方面,西方完备的法治和舆论监督,可助我方追索者一臂之力。即便是民间追索途径遭遇困境,荷兰方面也给予了政府出面通过外交途径追索的办法来。难堪的是,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尊佛像属于中国且属于不正常出口吗?---虽然看上去就是中国的。

 

荷兰的文物敏感和理性主义让人钦佩,这个时候不要讲所谓的爱国主义。我们还是要先反思文物保护上的问题和文化意识的麻木。“肉身佛像”要追讨,但更关键的是对国内文物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