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的缩写。经济学者给MBO的定义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利用所融资本对公司股份的购买,以实现对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的改变,实现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进而获得产权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
MBO传到中国后,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一方面,用来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体制改革;另一方面,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
但是,在MBO的过程中,出现了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就像郎咸平所说的那样。郎咸平说,这就如同一个家庭请了一个保姆,打扫了屋子之后,这个家就变成他的了。意思是国企管理层是政府请来的服务者,不能让这个服务者变成了主人。因此,在国有企业MBO的过程中,屡有国有企业领导人落马。
时至今日,我想说的是,民营企业今后也可能出现MBO的情况。民营企业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情况会越来越多,也会有更多的民营企业家退居幕后而让职业经理人操盘。这种情况下,同样为了激励职业经理人,有的民营企业也会走上MBO这条路。这时候,就需要民营企业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判断,当然,更需要职业经理人必须有信托责任,否则,保姆把家买了的现象也会在民营企业上演。
(龙吟山论道,颜伦琴,201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