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的地价总是大大高于土地的年收入。因为每个买地的人都抱着投机的目的,指望迟早会按审定价格再把地抛售出去,或者会由于靠近某个大企业而能诈取异常高的价钱,结果是,买卖快到期的租约成了一项经常的交易。”[1]
马克思关于土地投机的论述,对于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马克思认为,所谓土地的投机,就是在土地价格上所进行的“击鼓传花”行为。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来看,当前我国房地产已不是作为商品而是作为一种金融产品被大肆投机。这种对于房地产的大肆投机,一方面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发展秩序,增加了人民生活成本;另一方面也孕育了较高的金融风险。一旦这种“击鼓传花”的游戏规则出现逆转,则积聚的金融风险必将释放出来,由此会给经济运行带来严重伤害
“建筑本身的利润极小的,建筑业主的主要利润,是通过提高地租,巧妙地选择和利用建筑地点而取得的。”[2]
马克思关于建筑业的论述,对于当前房地产调控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从我国当前房地产价格上涨原因分析,当前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在很大程度上与马克思关于建筑业利润的论述相符合。因此,当前借鉴马克思的思想,在房价调控上注意两点:一是严厉打击房地产投机;二是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为地方政府提供土地收入之外的其它持续财源。
“资本的产物是利润。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货币是作为货币支出,还是作为资本预付,只是货币的不同的用途。”[3]
这段话提示我们,当货币作为购买商品的价值支付时,它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当货币是为了赚钱时,它就成了资本。就此而言,从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投资、投机性购房动机来看,房产已经不是一个商品,而是成为一个投资品,为此,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快速发展过程中,科学地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非常必要。
“因此,如说一国的实际平均地租决定于该国实际的平均年地租总额及其对总耕地面积的对比关系,那么未耕地部分的价格则决定于已耕地部分的价格,所以只是已耕地上的投资入其结果的一种反映。所以,对未耕地部分来说会形成一个名义价格,并且这种未耕地会变成一种商品,对它的所有者来说变成财富的一个源泉。同时,这种情况说明,为什么整个地区的土地价格,甚至未耕地的价格者会增长,土地投机,例如,美国的土地投机,就只是以资本和劳动在未耕地上的这种反映为基础的。第二,总的说来,耕地的扩大或者是向较坏土地发展,或者是根据既有的各级土地的现状按不同比例向各级土地发展。在年轻的国家中,位置对于耕地的扩大是具有决定意义的。”[4]
马克思这个论述对于调控当前房地产价格走势具有借鉴意义。当前,土地价格的不断上涨已与房价一起相互推动,形成了巨大的投机泡沫。为了抑制这种投机,笔者认为,当前分清房地产的经济属性非常重要。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房地产只能作为商品来对待,而不能作为投资性金融产品来对待。因此,当前应当采取有力的调控措施,遏制房价、土地的投机行为,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