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与私有部门之间因何不同?但是却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而在具体经济活动中存在竞争,这让人们混淆了它们为何而来的认识。
公共部门缺乏具体经济目标,因此无效率、奢侈而浪费,经常指手画脚给人主观草率的印象,也正因为此它攫取了很多经济事务的主导权,在利维坦中更是如此。私人部门不得不适应它的存在,并以之作为一种外在成本,余留足够的市场。
在人们看起来,如此造成经济地位高下之分,公共部门通过这种关系坐享丰厚利润,却让人们把它作为补充“市场失灵”的一种调控手段,如此看来这只不过是平常关系的一种直观显现。它本不在调控经济的工具之内,但是因为它在私有部门之上,当市场出现供需矛盾持续存在造成严重结果的时候,公共部门借此比之以往更加专断,造成它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使之存在的可能性显得更为天经地义。
人们想象用两个部门的划分来实现公平,而在本身却是最大的不公平,这是莫大的讽刺。因为公共部门的存在,它的强制力让它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它造成的经济秩序虽然存在畸形但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这使得人们认为私有部门会经常出现各种问题,并且是扰乱市场的罪魁祸首,公共部门在消费者和私有经济之间建立起来信任关系,如果人们以这种表象作为分析的基础将是大错特错的。
公共部门部分的发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商品的职能,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这也会产生相关的费用和成本,在社会和市场机制并不存在趋于职能集中的前提下,它获得了存在的可能性。只是这并不表明公共部门就如此圣明,这也不能用“政府失灵”来掩盖这一本质。它的出现其实是一种高档的消费,伴随社会成员生活水平日益提升的同时,它的职能范围扩大了,人们需要用所得去购买各种各样看起来非常便利的服务和产品,而且称之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人们统计政府公共开支在二战后获得了飞跃性的提高,西方工业国家占比在其收入的40-50%,这种现象也是人们扩大消费的基础上实现的,与其以前的社会生活和政府收入存在本质上的不同。科技发展与创新的更替掩盖了私有部门维持、扩大发展的负重增加,即使最为开放自由的国家也存在相应的现象,税赋的设计看起来存在绝对的必要性,即不得不纳税,因为公共部门推动提供种种公共服务,但其中难免出现政府设卡取财的可能性。
公共部门的强大到底是为私有部门培育了社会成员潜在的市场还是挤占了它们发展的空间,在实证与规范来看都不会得出一个准确的答案,这也是公共部门存在的必要性为何,这在一个演化的过程当中,伴随社会与经济的发展而来,也当伴随这一发展而变。
但是如果我们要把这一现象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则是很不恰当的。政府干预最为称道的地方在于它制定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但多少有些不幸的是这受到上述场景的深深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