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引发市场的争议其实很正常,个中主要原因在于《意见》存在漏洞,其中最重要的则在于公平问题。
根据《意见》,证监会将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其中,《意见》最核心的一条为,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该条亦被称为“IPO绿色通道”,市场的争议焦点亦在于此。
目前沪深股市挂牌的3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来自边远、贫困地区的较少,而像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其挂牌企业数量则较多。比如广东挂牌企业达到424家,浙江达到299家,而西藏与青海则分别只有11家、10家。因此,在国家大力推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大背景下,为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开辟“IPO绿色通道”似乎不无道理。
但是,按照《意见》的规定,IPO扶贫也容易产生是否公平的问题。目前在证监会排队待审的企业多达几百家,有些企业排队时间多达数年。为了上市,企业不仅需要花费巨大的资金成本,时间成本亦不菲。而且,排队企业还常常遭遇IPO暂停的状况。因此,一家企业从辅导到上会,是一个非常煎熬的过程,特别是在排队等待审核的时候更是如此。而贫困地区企业今后因为有了“IPO绿色通道”,无须排队,对排队企业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另一方面,在排队企业中,往往会出现因为业绩发生变化而不得不终止发行的情形。而事实上,企业排队待审,亦是检验该企业业绩是否稳定的“试金石”。如果业绩受市场影响太大,那么排队期间就可能会露出“马脚”,进而不得不终止发行,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而贫困地区的企业因为有“IPO绿色通道”,没有经受市场的“考验”,如果正好处于其业绩成长期上会,那么就很容易“蒙混过关”,上市后损害的是市场与投资者的利益。从这个角度上,这亦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公平。
此外,“IPO绿色通道”也很容易让别有用心者钻政策空子。一家外地企业,将注册地迁往贫困地区是很容易的事,更何况其会为贫困地区带来税收。但如果相关企业迁往贫困地区上市成功,三年承诺期满后再迁回去的可能性或大增。而这样的IPO扶贫,仅仅只能为贫困地区带来短暂的利益,但真正意义上的“扶贫”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反而是某些企业借助所谓的“扶贫”,通过IPO从市场上圈钱的方式让贫困地区为自身“扶贫”。毫无疑问,这又是一种不公平。
中国资本市场一直承担着非常“特殊”的任务,这一格局至今也没有改变,IPO扶贫只不过是再次重演“昨天的故事”而已。而就《意见》本身而言,如果要对其进行完善,维护公平将首当其冲。比如,只有注册地而生产经营场地不在贫困地区的企业,就不应该享受“IPO绿色通道”;贫困地区企业迁往发达地区后,将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