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及国外发展趋势


 住宅产业化的重要意义

        住宅产业化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安全施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住宅建设发展的趋势。推进住宅产业化,是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建设和谐和宜居的中国特色住房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发展住宅产业将在四个方面产生重要意义。
 
  一是住宅产业关系国计民生。住房问题是民生的重要问题,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对各级政府而言,推进住宅产业化,既是一项社会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也是经济工程,将创造新的生产力,成为打造经济升级版的重要工程。
 
  二是住宅产业化有利于形成全产业链,培育新的产业集群住宅产业整合度高,企业是主要推动力量。住宅产业能够直接诱发建筑业、钢铁业、建材业、木业、制造业、商业、运输业以及其他服务行业的经济效果,同时能够创造较大的就业机会。要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加快推动住宅市场的形成,打通研发、生产、物流等环节,拉动千亿级产业链,培育新的产业集群。
 
  三是住宅产业化将推进技术标准化。住宅部品技术体系是推进住宅产业化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也是满足住宅建筑功能要求的系统集成,是工业化住宅基础,具有核心作用。住宅工业化必须具备标准化设计,只有具备标准化才能实现住宅建筑工业化和集约化,它是住宅工业化的技术条件和依据,具有协调和约束作用。
 
  四是住宅产业将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住宅投资对经济增长能够起到巨大的拉动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近5年数据统计测算,我国住宅建设投资约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10%左右,占固定资产形成总值的20%以上。住宅建设的投资和消费对相关行业具有极大的诱发作用。因此,住宅产业具有增长潜力大、产业链长、关联度高、拉动力强的特性,对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节能减排、增加社会就业和改善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
 
  小结:产业化将是未来住宅建设的主要方向。住宅产业主要呈现出四大特点:市场广阔、整合度高、技术先进、效益明显。
 
国外住宅产业化发展趋势

  1、发展预测
 

  住宅产业化的发展预测是各国制订住宅发展规划和计划的依据,也是政府引导有关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美、日等发达国家住宅产业化的预测工作大致包括以下3个方面:(1)住宅现状调查评价与住宅需求预测;(2)住宅建设经济能力的评价和预测;(3)住宅建设技术途径的评价与预测。
 
  2、住宅部品的模数协调标准国际化
 
  欧洲许多国家已充分认识到模数协调标准对住宅建设工业化的重要意义。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已颁布了《住宅部品模数协调》的系列标准,各国住宅部品的模数协调标准也正在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在住宅标准设计方面,当前存在着两种趋势:一种是许多国家(法国、日本、瑞典、芬兰等)都努力实现以标准化构配件组成建筑物的方法,即通用体系原则;另一个趋势是缩小定型单位,使标准化和多样化更好地统一起来。
 
  3、住宅部品认证制度
 
  开展住宅部品的认证是推进住宅部品体系发展的有效措施。发达国家住宅部品的认定工作,是依据住宅部品标准由专门的工作机构进行。认证机构一般要求是非盈利性第三方认证机构。通过认证的部品必须贴以专用标签。目前,日本住宅中的各部位基本上都有通用部品,若住宅无特殊要求,只需将通用部品组合在一起即可建造房屋。
 
  4、住宅部品保险制度
 
  通过认证的住宅部品实行保险制度可保证住宅的质量和功能。一旦部品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向厂方或保险公司索赔。
 
  目前,在瑞典的住宅建造中,采用有保险护航的通用部品住宅占80%以上。丹麦把对实行保险的通用部品部件称为“目录部件”。每个厂家都将自己生产的产品汇集成“通用体系部品总目录,实现设计人员任意选用总目录中的部品进行住宅设计。
 
  5、住宅质量保证制度
 
  为确保住宅建造的质量,一些国家建立了住宅质量保证制度。日本的做法较为典型。通过颁布各类住宅质量保护法律,为住宅质量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因为采用已通过认证的住宅部品建造房屋,大大简化了认证的程序,也节约了认证过程中的人力、物力,从而降低认证费用。
 
  6、采用财政金融制导住宅产业化
 
  欧美许多国家通过一系列的财政金融制度引导企业,使其经济活动与政府制订的计划目标相一致,使既定的住宅产业化技术政策得以实施发展。
 
  如瑞典只要使用按照瑞典国家标准和建筑标准协会的建筑标准制造的建筑材料和部品来建造住宅,该住宅的建造就能获得政府的贷款。在日本,对经同意进行的开发项目,向开发研究的企业提供50%的研究经费补助。
 
  7、科研院所发挥重要作用
 
  欧美发达国家的建筑科研院所在推动住宅产业化与帮助企业技术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美国住宅建造商协会研究中心(NAHB Research Center),主要负责对美国住宅建筑商协会各成员企业的创新产品进行技术审查和认定,并帮助其完善、推广。研究院经费的60%来自企业间合作,40%由联邦政府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