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了两点,一要“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的动、用得好。”二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政策法律体系和社会环境。”
《意见》的实施,一是创建了一个更加自主宽松的管理体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放宽了人才服务业准入限制。建立了失信惩戒机制,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二是优化人才培养环境。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大力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三是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推进职称改革。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放宽了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对于当今社会来说,惟学历是举、惟文凭是举,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贤任能。创造一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要真正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彻底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传统习惯,真正实现优胜劣汰、能上庸下。
人才≠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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