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60条促进民间投资“妙招”


      为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各地促进民间投资典型经验和做法》,分别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深化细化政策措施,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更多领域;营造公平透明市场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多措并举,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五个方面,梳理和归纳了60条典型经验和做法。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对此,上述文件梳理了20条典型经验和做法,包括加大金融政策支持、探索开展信贷风险补偿、搭建质押融资平台等多样化的举措。其中包括山东省出台文件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间资本融资管理机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针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利用民间资本主导设立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直接为民营企业开展融资和资本管理服务;江苏、福建、山东、天津等地探索开展信贷风险补偿,通过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手段,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等。

    在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更多领域方面,典型经验和做法包括福建省、广东省等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工等领域,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引导投资+直接投资+投贷联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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