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理论的相关评述(之三)


(三)关于李嘉图比较优势贸易理论的评述
相对于斯密的绝对优势贸易理论而言,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无疑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斯密绝对优势贸易理论所面临的绝对优势品种的约束,从而极大地拓展了各国可贸易品种的空间。但是,鉴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各国以实物或非实物形态作为表现形式的使用价值总量的最大化。因此,虽然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拓展各国的贸易空间,但是,由于各国在产品需求品种以及数量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根据李嘉图比较优势对外贸易理论所开展的国际贸易,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各国对于比较优势贸易产品需求的品种、数量的约束。当然,在现代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如果将开展国际贸易的最终目的理解为获取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增值,那么,一国必然会通过不断增加出口的方式,扩大贸易顺差,以此实现本国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总量的最大化。鉴于国际贸易的互补性,在一国出现贸易顺差时,必然会导致另一国出现贸易逆差。就此而言,在追求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总量的国际贸易条件下,虽然一国可以通过不断增加出口的方式,增加本国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总量,但是,从各国贸易总量来看,由于国际贸易的本质特征在于通过国际贸易的开展,实现各国以实物或非实物形态作为表现形式的使用价值总量的最大化,因此,其最终仍受制于各国所需要的不同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结构和总量的约束。当然,在特殊的国际信用货币条件下,一国也可以根据其所掌握的国际信用货币发行权,通过不断发行国际信用货币的方式,购买别国的产品,从而使本国出现较大的贸易逆差,使出口国出现较大的贸易顺差。但是,从国际贸易的本质内含分析,如果这一贸易方式不断持续下去,国际信用货币发行国不通过商品出口的方式,收回其发行的信用货币,那么,这种贸易方式实际上就是一种单边商品输出行为,其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本文所述的贸易范畴。就此而言,李嘉图比较优势贸易理论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扩展了各国可开展的贸易范围,但是,从贸易的本质属性分析,其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制于各国对于贸易产品需求结构、数量以及各国生产要素供给持续性的约束。
(四) 对赫克谢尔—俄林贸易理论的评价
-俄贸易理论主要从各国自然资源禀赋角度分析了国际贸易的由来,认为一国对外贸易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其有拥有的优势生产要素供给方面。就赫克谢尔-俄林对外贸易理论与绝对优势贸易理论、相对优势贸易理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而言,虽然该理论不是从各国贸易品生产成本角度来考察一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处的优势,但是,根据赫-俄的自然资源禀赋的贸易理论,一般而言,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一国供给规模相对充沛的生产要素组合所生产的产品成本,相对较低;而一国供给规模相对稀少的生产要素组合所生产的产品成本,则相对较高。就此而言,赫-俄理论实际上间接地从成本角度论述了一国的贸易优势。相对于其他贸易理论而言,该贸易理论从生产要素供给规模的角度,论述了在既有国际分工条件下国际贸易发展的可持续性。理论上而言,当一国对外贸易品主要体现为其所拥有的优势生产要素组合生产的产品时,这种对外贸易方式持续的时间就会相对较长;反之,当一国对外贸易品主要体现为其所拥有的稀缺生产要素组合生产的产品时,这种对外贸易方式持续的时间就不会太长。因此,赫-俄贸易理论从各国生产要素供给在时间上的可持续性角度,考察了国际贸易在时间上的可持续性,不失为其对于国际贸易理论做出的一个较大贡献。从该贸易理论存在的不足来看,由于该贸易理论主要是从各国生产要素不同禀赋角度来考察各国贸易优势的,其只是从供给角度上考察了一国对外贸易产品的供给,而没有从需求角度考察国外对于一国贸易品的需求。从国际贸易发展的本质特征分析,由于国际贸易的发展,是为了使各国实现以实物或非实物形态作为表现形式的使用价值总量的最大化,而不是单纯地表现为生产要素的互通有无。因此,在现实的国际贸易活动中,虽然一国通过组合其相对优势的生产要素,可以生产出较多的国际贸易产品,但是,这种国际贸易品的供给必须以满足于其它国家的需求作为前提条件。此外,从本国的贸易需求角度分析,一国通过其相对优势的生产要素供给所生产的产品,能否通过国际贸易的方式,取得其所需要的进口产品,也是决定这种贸易模式能否成立的关键因素。当然,如果各国所开展的贸易品为初始形态的生产要素,那么,赫-俄对外贸易理论所论述的实际上是一种互补型贸易。由于初始形态的生产要素具有更大的可塑性,因此,在生产要素作为贸易品进行国际贸易的条件下,依据赫-俄对外贸易理论,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取得各国生产要素优势互补的效果,从而有利于促进各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就此而言,赫-俄对外贸易理论,对于初级形态的生产要素国际贸易,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