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比较优势贸易理论所需要的诸多假设条件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并不具备,因此,如果按照这一理论指导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实践,则其一方面会进一步拉大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减少以及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减少,中国既有的贸易格局也不能得到基本维持。因此,当前要克服中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实现中国对外贸易的转型升级,最终利用后发优势,实现中国经济发展的赶超,就必须突破比较优势贸易理论所设定的假设条件,发展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对外贸易,确保中国在对外贸易发展中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
当前应该通过提高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的方式,提高出口产品价格,使中国体现劳动力优势的对外贸易发展格局得到可持续发展。就贸易的本质内含而言,笔者认为,出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进口,因此,为了有效地的平抑当前中国对外贸易出现的巨额顺差,应该通过提高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的方式,提高中国出口产品的价格,最终实现贸易收支的基本平衡。从中国前期平抑国际贸易顺差的手段来看,2005年以后,中国主要是通过实行本币升值的方式来调控贸易顺差的,就其实践效果而言,这种依靠传统理论而进行的调控措施,并没有达到理想的调控效果,其一方面没有实现中国贸易收支平衡的调控目的;另一方面在巨额外部投机资金已经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情况下,人民币本币过度升值也使中国经济运行面临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就本币升值和提高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的作用机理而言,虽然二者的最终目的都在于提高本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但是,其所起到的宏观调控效果却迥然不同。理论上而言,在本币升值背景下,为了应对本币升值压力,出口商可以通过压低劳动力工资的方式,来消化本币升值压力。其一方面使本币升值达不到理想的平抑贸易顺差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的降低,将使中国消费市场持续乏力,其在导致消费对于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相对有限的同时,也使中国劳动力自身再生产面临着较大困难,并在很大程度上对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形成了诸多负面影响。
从中国当前劳动力工资的实际水平来看,目前中国劳动力工资仅仅能够维持其自身和子女的衣、食需要,由于国家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劳动力对于其子女的基础教育支出主要是通过公共财政支出来保障的。从劳动力工资性收入对于其家庭的生活保障现状来看,在目前中国特殊的劳动力构成阶段,中国出现了两代劳动力共同抚养独生子女的代际累加贡献效应现象。因此,就目前中国劳动力工资对于劳动力再生产的保障程度而言,中国劳动力工资对于劳动力再生产的保障程度相对较低。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劳动力工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中国却出现了居民总储蓄不断增长的现象。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有关;二是与劳动力过去培养成本补偿不足(主要表现为青壮年劳动力的父母不但不能享受养老,而且还要继续进行劳动付出)和未来收入不确定预期有关(其主要表现为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青壮年劳动力在年老时,将面临较大的养老压力)。理论上而言,提高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应着力于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支出需求:一是劳动力工资收入不仅包括劳动力自身的衣食住行收入,还应包含劳动力的医疗和养老收入;二是就劳动力子女抚养而言,一方面劳动力工资应包含其子女必要的衣食支出、医疗支出以及教育支出(除义务教育之外,还包含高中、大学教育支出);另一方面,从未来劳动力可再生产角度考虑,当前,应该适当放开计划生育政策,劳动力的工资对于子女的上述开支应满足于至少两个子女的上述开支需求。随着时间推移,劳动力工资所包含的范围还可以依次扩大,进而使中国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相一致,使生产与消费之间保持协调发展,最终使经济发展满足居民不断提高的物质、精神生活需求。总体而言,当前提高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可以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以下作用:
第一、提高劳动力工资收入,可以通过劳动力自身素质的提高以及后续劳动力的培养,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劳动力支持,为经济发展的优化升级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从而使中国经济发展最终受惠于国民,使中国社会生产服从于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
第三、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可以有效地遏制中国目前存在的巨额贸易顺差局面,有效地应对中国对外贸易所面临的国际反倾销制裁压力,最终实现中国贸易收支的基本平衡。理论上而言,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将提高出口商品价格,由此削减中国由于廉价劳动力竞争所形成的贸易顺差。而劳动者工资收入提高之后,将有效地增加进口,由此可以达到缩小贸易顺差并最终实现贸易收支平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