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公室的地下停车场出口,跟外面的马路是T字型,出口那里还装着蓝色的施工隔离铁皮围挡,外面的马路边又停满了车。
由于有围挡和车辆遮挡,看不到马路上的情况,所以每次开车出车库,我都非常小心。
那天,媳妇开车从办公室楼下的地下停车场出去,虽然非常小心,还是出事了,被一个从左侧飞驰而来的电动车撞上了。
骑车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车速很快,当时小伙子可能扭着头在看马路对面的美女,当回过头的时候,刹车已经来不及了,撞到了汽车的左前轮上,轮眉被撞了个坑,他的电动车的壳子也撞碎了。
小伙子赶紧把自己电动车扶起来,一开始挺客气,一直说对不起,媳妇有点不乐意,说你跑那么快还不看路,是你撞我的,车被撞这么大个坑,你得赔我。
于是小伙子开始打电话求助,打了几个电话后,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并且腿也瘸了。
说话的意思是他的电动车也撞坏了,并且他也受伤了,不愿意赔。
媳妇急着出去办事,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处理。
我说:如果对方没啥事,咱的车没大碍就算了,走吧,回头报个保险修修就行了。
挂了电话媳妇就打算开车走,可是发现那小伙子拿手机拍车牌号,媳妇一看不对就又下车,问他什么意思。
小伙子:腿疼,得去医院检查下,看看有没有问题。
媳妇:那你一会如果再出个啥事,还打算赖我身上吗?
小伙子不语。
于是,媳妇便打110报了警。
等了十几分钟,警察来了,大致看了一下现场,然后直接开处理结果单。
结果是:机动车出车库未确认安全,机动车占70%责任,电动车行驶速度过快,占30%责任。
二
媳妇非常的不乐意,问警察,明明是他撞我,为什么我负主要责任?
警察:中国就是这样,就这国情,机动车跟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同情弱者,中国法律就是这么制定的。你车有保险,一会保险公司的人来,让他给你协调下,你也不吃亏就行了。
连看门的保安大爷都给警察说,是电动车跑的太快了,撞到汽车,可是没有什么用。
保险公司的理赔员来了,先看交警的事故责任处理书,然后各种拍照。
理赔员:你腿没啥大问题吧?
小伙子:不知道,就是疼。
理赔员又让他把裤子卷起来,对他的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并且简单检查了下。
理赔员:应该没什么大碍。交警的处理结果你清楚吧,你负30%的责任,就是对方修车,你自己修车,你去医院检查,你自己都需要付30%的钱。
小伙子:知道。
理赔员:你去医院拍个片,也就二百来块钱,你的车换个壳,一般不会超过三百块钱,对方的车如果去4S店修的话,估计需要1000到1200块钱,也就是你需要给对方支付三百多块钱的修车费,你清楚吧。
小伙子:我还需要给她三百多?
理赔员:是你需要承担三百多,不是给。你拍片加修车一共差不多需要500,你自己还需要承担30%,也就是150,对方修车你需要承担三百多,这样下来,基本持平,但是本着同情弱者的原则,我们赔给你200块钱,这事就算一次性完结,你看如何?
小伙子:200不行,太少了,车都修不好。
理赔员:那你想要多少?
小伙子:至少五百。
理赔员又征求了一下媳妇的意见,媳妇表示同意,尽快处理完,以免耽搁过多时间。
最终,理赔员打了个800元的条据,让双方签字,事故一次性处理完结,双方相互不再追究对方责任。媳妇用微信转给对方500元,因为对方要承担30%的修车费。
一件小小的事故,中间出现情节逆转,耽误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虽然是小事故,如果不能现场及时处理妥当,后面可能还会生出更多麻烦。
虽然现在是法制社会,但是在法制面前,还有很多看不见的规则,我们需要知晓。
我们评价一个人会处事的时候,经常会说这个人会来事。
什么是会来事?其实就是熟悉各种潜规则,善于利用各种潜规则。
本文首发:胡杨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