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的力量


 

惊人的91亿罚款

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1016日分别对长春长生作出多项行政处罚:国家药监局撤销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吉林省食药监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做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长春生物的三倍顶格罚款,相信对于很多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关乎民生的企业是一个震慑。

罚他个倾家荡产

就在人们以为长生事件会象某些事件一样,逐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时,对于生春长生的处罚到来了,这个处罚足以让人们对于国家从严治国充满信心——就是公众和舆论都淡忘了,国家和法律都会牢记于心,会给公众一个交代。

疫苗是用来防病的,结果长春长生把它变成了致病的:从新闻中知道会有相当的人致残,虽然国家会给予20万、50万以上的补偿,但毕竟给人们的身心造成了终生的伤害。

令人恐怖的是假疫苗的生产持续时间多达数年时间,在这数年里经过了若干人领导,这种犯罪绝对不是不知,确实属于明知故犯的范畴。

一个群体面对假疫苗的生产而无动于衷,说明长春长生已经烂透了,不让其关门如何平民愤呢?

以法治国

不断加大犯罪成本,不让他们心存侥幸,既可以提高公民(包括企业公民)的诚信度,同时可以极大降低全社会的沟通成本。

有了公众监督,有国家执法机关的严格监督,那些害群之马就会如过街老鼠一般,失去生存环境。

为国家依法处置长生制药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