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一个全国性的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在整个乡村振兴战略当中的角色与定位也不尽相同。中央、部委、省、市、县(区)、镇(乡)、村各级之间因为角色与定位不同,所做得具体工作重点也各有侧重。
从中央的层面来讲,制定好发展战略之后,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并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后续政策与法规是关键。只有从法规、政策上为乡村振兴的发展去除障碍,形成一套完整有序的法规与政策,才能让各级政府、单位、企业更加规范、有序、高效的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在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方面,自然资源部刚刚设立,涉及原多部门的职能融合、职能关系梳理要尽快的完成,国土、耕地、山川、河流、草地等资源的整理与数据化管理工作要快速推进,需要保持原始形态、严禁开发的区域和自然资源必需从法律、法规层面进行保护,控制性开发区域的开发原则应该尽可能的明细、准确。这样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既能建设美丽富饶的乡村,又能在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中找到平衡。
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也应该相应做出规定和使用指导,集体建设用地是镇、村一级基层单位在乡村振兴中相对能够比较灵活使用的土地或资源。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农村在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将会加大对集体建设用地的需求。建议可以适当提高集体建设用地的配给指标,同时需要对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标准、办法、利用方式等进行更细化、更全面的管理与控制。另外,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市场化试点方面需要有建设性的突破,适当放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可以引导对有乡村居住需求的城市居民投入乡村振兴建设。
在乡村文物、各类遗址、名人故居、高龄植物、珍稀物种的保护等各方面,都应该出台具体的规定,并且应该开展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详细的数据库,对上述的历史文化与资源进行保护、修缮、维护等。这样才能确保在乡村振兴的实施过程中,避免我国在城市发展中的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冲突。
从各部委的角度来讲,对各级地方政府进行乡村振兴的产业指导、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振兴,做好二、三产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高度融合是关键。乡村振兴不是大搞城镇化和房地产,也不是单纯的农业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实现国家富强和共同富裕的伟大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因此,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各行各业融入、参与到其中。电子商务、高新科技、文化旅游、现代农业、金融、文创体育、康养医美、仓储物流、商贸流通等各行各业在广大乡村的融合发展,都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点,也是乡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关键。
各部委在引导各产业融入、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的同时,也要研究各产业在乡村的综合环境中与城市发展的差异化,提前预警、提醒乡村环境中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创新性的解决“乡土不服”的问题。指导各产业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产品,以适应乡村的商业环境与市场特点,更好的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为产业发展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从省、市(地)两级政府的角度出发,做好政策衔接,根据地域特点和现状,做好统筹安排、空间布局、战术指导、资源配置、专业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尤为重要!省、市(地)两级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具有超强的指挥属性,又具有超强的“孵化”属性。应该说,省、市(地)两级政府既要完整的领会中央的相关精神,结合全省、全市的实际情况,做好全省、全市的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又要为基层政府提供战术指导,提供资源渠道,还要不停的纠偏查错,更要时时帮助基层总结经验、推广成果。
因此,省、市(地)两级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既要从宏观着眼,又要从微观着手。需要站在全省、全市的产业发展,各地的乡村社会发育程度、经济状况、基础设施状况、自然资源与气候条件、物产资源与文化、民族特色等的情况,因地制宜、差异化的做好全省及全市的总体规划。为基层(县、镇)一级的政府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总体的发展思路。
另外,省、市(地)一级政府要在政策资金配套、资源供给等方面为基层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邀请各类专家给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培训、讲座或座谈,为他们提供创新的思路和方法,理解乡村振兴战略,为他们构建一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方法论;组织基层地方政府的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先进区域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验;组织各类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深入到一线基层政府为他们提供建议与支持;帮助基层地方政府推介地方、引进项目、招商引资;在落后地区的交通、水电、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倾斜与扶持;在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产业扶贫方面的协调与支持;在各地具体执行与落地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的解决与帮助等各方面,都需要省、市(地)一级政府做好强大的后盾与支持工作。
县(区)、镇(乡)一级的地方政府,身处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线指战员,也是具体执行者。扎扎实实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用好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会发展地方经济,善于发挥和利用好地方资源,运用创新思维将本土的乡村振兴做出特点,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做好具体的本土化、差异化的乡村振兴规划,不搞千篇一律的发展,打造自身的发展特点与亮点;注重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追求质量而不追求数量;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市场化的资金,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把准乡村商业环境的运营;谨守生态与自然保护红线;服务好外来投资客商;处理好当地老百姓与外来投资商之间的关系;着眼于当地老百姓的长远利益等。关系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农村几千年以来最大的发展机遇,也是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这对县(区)、镇(乡)一级的地方政府的考验很大。乡村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以前,乡村是经济发展的“配角”,未来,乡村就是经济发展的“主角”!那么,就需要县(区)、镇(乡)一级的地方政府就要树立“主角意识”。
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县(区)、镇(乡)一级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应该更加积极、主动,不能等、不能靠。积极开拓思维,梳理自身发展资源,用心做好地方发展规划,扎实推进工作,解决主要矛盾。还要保护好优质资源与历史文化传承,让乡村振兴既具备现代化乡村的特点,又完整的保留了历史文化,过去与现代,才能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