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图的劳动价值体系存在两个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劳动价值论与劳动和资本相交换的矛盾;劳动价值论同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矛盾。因此,人们认为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是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因为他无法解决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两个重要问题,其一是如果资本和劳动的交换是等价交换,那么就不可能出现利润问题;其二是,如果等量资本所推动的活劳动不等,从而形成的价值不等,那等量资本怎么可能取得等量利润?
在这里,我们先不要忙于下结论说李嘉图的劳动价值体系是不是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而是需要重新分析和思考亚当•斯密与大卫•李嘉图先生所处时代的局限性,亚当•斯密为什么没有能够把劳动价值与劳动力的价值区别开来?李嘉图为什么混同了生产价格与价值?或许亚当•斯密所说的劳动价值本来就是指劳动力的价值,而李嘉图把劳动价值当成了劳动力价值与资本平均利润之和。之所以会出现这个困境,症结或许就在于对资本利润实质的认识出现了偏差,进而认为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是想当然的依据“资本平均利润率”创造出一个“生产价格”,导致出现了自己也不能自圆其说的局面。而其忠实的追随者詹姆斯•穆勒的辩护则加速了李嘉图体系的崩溃,穆勒的辩护虽然起到了反向的作用,不利于对李嘉图的卫护,但是,我们说,穆勒的辩护在客观上依然是经济学的进步。
李嘉图在论述农产品价格决定问题时,最难能可贵的是把级差地租从农产品组成价格中剔除出来,与亚当•斯密一样,并不把地租当成资本利润的一部分,但是,却没有把资本利润从商品价格中剔除出来,而是把资本利润当成了价格的组成部分,最终彻底地将自己的学说至于尴尬的境地,那么,由平均利润形成的所谓生产价格真的决定商品的价格吗?真的是劳动价值规律在资本自由流动背景下的新的表现形式吗?
与其空泛的论辩,不如实际的去考察不同有机构成的企业,然后仔细分析和思考。因为对于“劳动价值”, 亚当•斯密的本意就是劳动力价值,第一个困境本身并不是困境,只要把利润剔除以后,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就是等价交换,劳动力价值作为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就是成立的,至于平均利润,只不过是一个概念,除了绝对垄断,谁见过某个行业的企业都在取得平均利润率?在绝大部分成熟的行业中,不论其资本有机构成是高还是低,普遍的都会存在接近于零利润的一些企业在苦苦支撑,如果说这微薄的利润率所对应的利润也可以称之为利润的话,不如说是为了抵消一部分资本风险而收取的风险备用金,因此,这些企业的商品价格就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至于每个行业中那些盈利企业,就要从生产经营效率上找原因了,正是这些具有创新性竞争优势的企业才会得到真正的“利润”,无论是盈利的企业或者是亏损的企业,在销售同类、同种、同质的商品时,盈利企业与非盈利企业的销售价格不会有什么不同,都会与零利润企业的售价相一致,因此,在不考虑寻租因素对于利润的影响,在资本的绝对租金为零的情况下,在理论上来说,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正是以其耗费的一般劳动力价值的补偿为基准的,因为自然资源的相对租金和参与创新租分配的资本相对租金并不会影响到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
关于生产价格理论,在此,我们不需要做无谓的争议和辩说。我只想说,平均利润这个概念对于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问题的研究,不具有任何的实际意义。虽然资本自由竞争的情况下,在不同行业之间的资本利润率具有平均化的趋势,但是能不能达到平均化,要取决于各行业中那些具有创新性竞争优势的企业,会不会无偿的主动将其竞争优势普遍扩散运用?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这种资本利润率平均化的趋势仅仅限于不存在创新性竞争优势的企业之间,而这种信息完全透明的竞争结果,将是无限的接近于零的资本平均利润率,也就是理论值为零的绝对资本租金状态。至于具有创新性竞争优势的企业,其参与创新租金的分配而得到的资本利润并不会对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产生任何影响。使用部门平均生产成本这个概念,对于研究商品价格及其相互交换比例问题是不严谨的,因为部门平均生产成本相较于只能取得绝对资本租金的企业来说会低一些,凡是不通过寻租行为取得的利润都是参与创新租金分享的结果,一些参与创新租金分享而盈利的企业正是因为其具有较高的生产经营效率,所以其成本会相对较低,在同种同质的商品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其利润正是来自于较高的生产经营效率所形成的低成本与正常售价之间的差额,对于只能取得绝对资本租金的企业来说,其成本与售价相抵的理论值为零。当然,使用生产某种商品的部门平均成本与部门平均利润来计算并确定单件商品的价格,的确与该商品实际的售价相符合,但是,非常有意思的是,由平均成本和平均利润之和所组成的价格构成的计算结果,与成本与售价相抵的理论值为零的只能取得绝对资本租金的企业劳动力的成本价格是完全吻合的,即商品的价格是由只能取得绝对资本租金的企业所耗费的劳动力工资来决定,也就是零利润的企业成本来决定。让我们使用下面这张表格来进行比较分析:
零利润企业商品价格与生产价格理论商品价格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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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每件成本 |
每件售价 |
销售数量 |
总成本 |
总售价 |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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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 |
100 |
100 |
500 |
50000 |
5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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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企业 |
90 |
100 |
300 |
27000 |
30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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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企业 |
95 |
100 |
800 |
76000 |
800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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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企业 |
85 |
100 |
200 |
17000 |
20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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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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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
170000 |
18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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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件 |
94.4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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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
但是,我们通常所了解的生产价格理论,所称的生产价格是指由部门平均生产成本和社会平均生产成本构成的价格。“部门平均生产成本”比较易于理解,不过“社会平均利润”就比较难于掌握了,不仅难于统计和划分,而且难于操作,如果由社会利润率平均化所计算出来的相应数值高于某部门的部门平均利润数值,那么就会出现生产价格高于实际售价的情形,反之,则会出现生产价格低于实际售价的情形。即便使用社会平均利润与部门平均利润的最终结果没有差异,也不能否定“资本和劳动力价格的交换是等价交换”这个事实。在这里,我们不是否定劳动创造价值,而是将创新性劳动的成果运用生产经营对于财富生产的贡献单独列出来,将创新性劳动从劳动这个整体概念中分离出来,与非创新性的一般劳动力耗费进行区别,因为与非创新性的劳动力耗费相比,创新性劳动及其成果才是社会财富生产得以增长的根本原因,因此,在将利润的实质视为参与创新租金分配的视角之下,关于价格与劳动力价值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严密的,也是更加符合事实的。
其实,在资本充分流动和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对于每个行业来说,只要这个行业内充分竞争,只要行业内存在持续经营的零利润企业或最低生产经营效率的企业(仅仅取得相当于资本风险备用金性质收益的利润),那么其行业的商品价格便由这零利润企业或最低生产经营效率企业的成本决定,商品价格的决定问题的确是如此的简单,我们不需要大费周章的把简单的事情理解得过于复杂。如果某个行业中最低生产经营效率的企业仍然可以获得一部分利润(超越了其资本风险备用金的收益),即成本低于其产品正常的售价,那只有两种原因:一是其绝对资本租金为正数,二是其存在寻租行为而得到了现实的收益。
社会劳动力的价格在同工同酬的客观要求下,在不增加劳动强度和劳动复杂度等额外付出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够说生产经营效率高的企业对于工人的报酬支付不足,也不能说没有利润的企业对于工人的报酬支付充足,同等的劳动力付出,同等的报酬,而产出的结果不同,根本的原因在于盈利的企业拥有创新竞争优势。而生产价格理论的价格计算结果恰恰就是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企业的“一般劳动力的成本价格”,因为平均生产成本与平均利润构成的生产价格,正是各行各业中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企业的成本价格,即各行业中勉强维持持续经营的效率最低企业所支付的在本行业中最高昂的成本所构成的价格。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与成本价格和生产价格三者之间是等价关系。即一种商品的价格及其与其他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由生产该商品的效率最低的企业中单件该商品所包含的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所决定,在“用商品生产商品”的循环中,单件商品的价格由其所包含的一系列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企业的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所决定,也就是单件商品的价格由一系列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企业所耗费的一般劳动力的成本所决定,或者说单件商品的价格由一系列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企业所耗费的成本所决定,而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企业的成本与其商品的生产价格完全一致。
参与创新租金分配而形成的资本利润与级差地租一样,并不构成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把平均相对资本租金与平均成本合并在一起平均化,并以之分析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问题,虽然单项的数据对上了,但是却形成了两个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焦点,并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俗语“牛头对在了马嘴上”。李嘉图曾经论证过:“谷物价格高昂不是因为支付了地租,相反地,支付地租倒是因为谷物昂贵。”在此,我们也可以说:商品的价格高昂不是因为企业取得了利润,相反地,取得利润倒是因为商品昂贵。农产品的价格由最不利的那一等土地上付出的相应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格也是由勉强可以维持经营的效率最低的企业中付出的相应劳动量决定,道理是一样的。假如李嘉图先生生前能够再多活二十年的话,恐怕就不会有“李嘉图困境”了,对于世界经济学的发展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世人遗憾的事情。
(本日志摘自《财富及租税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