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兼具技术和艺术,需要摄影者结合主题进行被摄物体的突出。在摄影创作中,表现好被摄物体的质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有光才有影,摄影者要充分利用照明去体现表现好被摄体的质感。
质感的含义:
“质感”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被摄体的物质属性,比如该物体是金属的、木质的、玉质的、绢制的等等;二是指物体的表面特征,如光滑的、粗糙的、闪光的、无光泽的等等。不同的物质属性和不同的表面特征是被摄体本身固有的特色,人们往往通过这些质感特征具体的认识客观万物,产生不同的视觉印象。
在摄影创作当中,用灯光照明时候,要尽可能的把被摄体的质感特征表现出来,还原或根据拍摄效果强化或削弱质感特征。
不同的被摄体表面结构,应如何布光?
1、粗糙表面的照明
可以用聚光灯以前侧光或90度左右的侧光照明,使得被摄体表面的明暗影调变化比较明显,表现出表面质感。
被摄体“亮面”与“阴面”的“光比”可以根据被摄体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
如果想要突出再现粗糙的表面质感,黑白图像的光比可以控制在1:4-1:6,彩色图像可以控制在1:3-1:4。日常情况下,黑白图像的光比可以控制在1:3-1:4,彩色图像可以控制在1:2-1:3。
2、光滑表面的照明
拍摄表面光滑的被摄体,适合用柔和的散射光照明,如果光线太硬,在被摄体表面上会呈现出太亮的光斑。如果没有散光灯,应该在聚光灯上蒙上半透明柔光纸或柔光薄膜,使得光线柔化,将光斑减小到最低限度。透射光的方向通常以30度-45度为宜,同时应当仔细调整灯的位置,以求表现出被摄体的表面光泽。光比不可太大,不大于1:2即可。
3、透明与半透明被摄体的照明
为了表现出它清澈透明的质感,并避免表面上反射出过多的光斑,可以采用逆光照明的方法。
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再被摄体朝向照相机的阴影部位,适当的用散射光调整反差,表现出被摄体的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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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许生简介:
赵许生,河南遂平县人,八十年代毕业于河南大学文学系,摄影家、作家、航空摄影专家、资深媒体人、中央级媒体副总编辑、主任记者、中国百家媒体记者联盟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