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讲好群众语言 提升普法效力


 

正义之声网讯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直是我们每一位基层普法人员的心之所系。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了解到蛟河市黄松甸镇作为木耳,灵芝生产地、销售地,当地的村民却因民事买卖纠纷叫苦不迭:在出售货品之后,经常收不到货款。村民的难题牵动着每一位普法工作者的心,我院法官一行人开车驶往黄松甸镇政府,一场普法盛宴,由此展开!

   此次普法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让村民了解什么是民事纠纷,二是民事纠纷发生以后如何运用法律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三是让村民了解法院解决民事纠纷和其他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个相互关系。法官在讲解的过程中,没有一句晦涩难懂的法条,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走进群众,村民们听的津津有味,并将自己在买卖关系中遇到的难题说与法官,面对村民们热切的目光,法官认真地为大家讲解如何走出困境,解决收不到钱的难题。在激烈的交流之后,我院法官还为村民们准备了《商品买卖合同》,发放到每一位村民的手中,并向大家强调了法律的效力就是保证每一位群众的合法效力!

   普法工作要善于用讲故事、举事例、摆事实的方式同频共振,凝聚共识;善于用大白话、大实话和群众语言深入浅出,解惑释疑,只有这样才能用好群众语言,提高普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