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正常营业中的无票利润怎么解决?
像很多的老板,在收款的时候,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基本上是能不开票就不开票,因为这样可以让企业在纳税的时候少缴一点。就像很多餐饮店,如果你不要票,给你打点儿折或者送点东西之类的。还有就是官方店的东西比其他的东西要贵一点,也是这样的道理,以为官方店是有合规发票的。
但是不开票还会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会导致成本不够,会面临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税。面对这样的问题,很多老板会选择能入账的就入账,不能入账的无票收入就直接走私账。殊不知,这是属于明目张胆的偷税漏税了,这要是被查到了,那就不是简单的不交罚款了,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这风险是相当大的。
老板并非都是精通财务的,像这类操作,个人建议还是多咨询下专业的财务工作者,毕竟,想多赚钱无可厚非,但是涉及到违法犯罪了,那就不划算了。
那么,对于这些无票收入,到底如何做才能合理合法呢?这里就可以采用“舍小保大”的战术了。
如何做呢?就是在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了。
比如,王总这里有300万左右的无票收入需要解决,但是直接提现涉及到违法,这时候,王总找到《税收政策筹划》,在园区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将这300万以合理的业务形式转移了过去,这个个人独资企业给王总的公司开了300万合理的票,这样,王总就不会面临着高额的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了,只需要这家个人独资来缴税了。

而这家个人独资需要缴纳多少的税呢?
原本这300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分红税需要缴纳(300-75)*20%=45万,也就是总共要缴纳120万的税。
个人独资企业,不涉及到分红税,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10%为利润,再对应五级累进制税率计算,减去速算扣除数
增值税:1%,小规模目前还是暂行这个税率
附加税:6%(增值税的12%,小规模减半)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万*10%*20%-1.05万=4.95万
增值税:300万/1.01*1%=2.97万
附加税:0.18万
综合纳税额:4.95+2.97+0.18=8.1万
直接为王总节省了102万左右的税费。
现实中,这种情况很正常,如果是一家不足以满足(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每年开票额不能超过500万),还可以成立多家来解决。高新工作人员以及股东分红税,都可以这样解决。
如果有这方面的相关需求,可以关注咨询《税收政策筹划》或者私信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