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近几年,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完善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施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助推国内经济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一、营商环境建设经验借鉴
 
01 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
 
营商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先手棋”和“当头炮”,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高度开放、创新引领、区域融合、宜居宜业环境的重要保障。
 
推进以“多证合一”为重点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以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为核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塑政商良好互动的新生态。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建立现代化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落实负面清单为突破口,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把融资和“融智”、“融技”有机结合。
 
02 香港营商环境建设
 
在世界银行最新《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19)》中,香港排名第4,营商环境便利程度进一步提升。
 
注册开办企业仅需两个步骤,在申办耗时和成本方面均低于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程序便捷高效。“一站式”选址服务,供电、财产等级注重质量,土地法例和监管质量水平非常高。企业融资市场化,形成了离岸业务与境内业务一体化发展的金融体系,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完全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主体,时间和成本均低于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债务回收率高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
 
03 上海营商环境建设
 
上海营商环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政府流程再造为抓手,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标准,对标国际,狠抓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位推动、上下协同。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开放促改革,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先进经验,先后出台88项改革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扩大企业受益面。定期调度,广泛宣传。建立了市级常态化调度机制,各部门、各区在全市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培训,加强与具有国际影响的城市排名指标编制机构的沟通交流,主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营商环境建设经验。
 
二、营商环境的启示
 
坚持开放,标杆学习。香港、上海等地区营商环境优化,得益于其坚持开放促发展,始终以“世界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为目标,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学习借鉴国内外改革经验。梳理关键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并围绕这些着力点切实推进具体的整改措施,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活力,进一步加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展导向,分步实施。香港和上海分别经过五次改革和两轮营商环境对标改革,进而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案。改革工作突出企业问题导向和政府转型,打破行政部门壁垒,全面优化政府服务,为投资者营造规范、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可信赖的营商环境,也为珠三角区域“放管服”工作提供上海经验。
 
以评促改,辐射联动。改善营商环境根本上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消除地区间市场壁垒,破除影响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高质量一体化的机制建设和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打造政商环境。清理纠正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一视同仁公正监管;强化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对因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使企业受损的要依法补偿.
 
三、重点举措
 
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构建宜居宜业生活环境四个维度,积极打造环境“高地”和政策“洼地”,使各类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展现活力。
 
01 持续优化体制改革,打造宽松便利政务环境
 
培育专业服务中介机构建设,完善企业服务发展体系。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经济类社会组织,强化企业服务者定位,维护市场契约实施和行业发展秩序。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设施项目审批效能。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原则规范进驻事项,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流程清晰、要素固定、权责明确的无差别标准化审批。
 
加快政务数据融合联通,提供智慧化政务服务。推动落实“数字政府”一体化改革建设工作,构建“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新体制;加快各种新技术手段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探索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互联网+政务”和智慧政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化发展;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融合,打通部门间、地区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02 凸显潜藏价值潜力,打造灵活高效创新环境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创业扶持、投资融资、成果转化等全价值链人才服务体系,想方设法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户籍转移等问题;树立全社会尊重人才、理解人才、爱护人才、帮助人才的正确导向。
 
加大引才引智力度,打造人才集聚洼地。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引才力度,谋划建立人才联络站,建设引才大使队伍,着力引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利用在外本地人和已落户人才资源,推进创业创新和“返乡创业”。进一步提升育才水平,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深化校企合作,增强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建立健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加大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增强技术人才支撑。
 
03 接轨国际规则标准,打造自由便利投融资环境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主动对接先进规则,推进政府性投融资主体整合改革,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新格局;夯实做强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注入新增资产、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提升政府投融资平台功能;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新模式,加快企业上市重组并购步伐。
 
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提升融资便利度。进一步整合金融产品、融资需求、信息中介、征信服务等资源,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实现网络化、一站式融资对接;扎实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服务水平;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进“小微创业贷”政策,增加贷款投放量,扩大受益企业覆盖面。
 
04 深入实施惠企措施,营造适宜产业发展环境
 
立足产业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建立发改与财政、国土、国资的重大项目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引导资金、土地等各类要素协同向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等有效投资领域集聚;分类有效保障项目用地,充分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含“绿”量、含“金”量、含“新”量高的项目用地需求。
 
深入落实产业政策发力措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出台支持生态康养、高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硅产业、现代物流发展等专项政策;筑牢产业发展资源全链条。
 
05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方面先行先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全面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及应用清单,健全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同时,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移动政务管理水平。 
 
06 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坚持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联、企业(商会、协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通过定期联系走访,加强政治引领。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畅通政府和企业家信息沟通渠道,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机制,负责受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投诉。
 
改进服务民营企业模式。进一步提升“政”的思维和服务意识,推进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各级各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以商招商作用,对企业家项目考察、政策咨询要高度重视、热情服务,对落地项目要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