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护和开发洛南革命遗址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保护和开发洛南革命遗址工作的几点建议

洛南现存的革命遗址虽然有多处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保护利用这些红色文化遗产对洛南 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和带来的综合效应,加之对《文物保护法》和属地管理职责缺乏宣传,导致一些革命遗址受风雨侵蚀等自然因素影响损毁严重,一些戏楼庙宇等亟待加固维修和整治。这些遗存于洛南,记载中共早期探索历程的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如果不采取积极措施抓紧保护开发,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

根据《洛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基于开发洛南红色旅游事业和推动洛南突破发展的需要特提建议如下:

1、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政策法规

建议把现存的革命遗址统归文广局管理。成立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文化、民政、住建、旅游等部门领导参加的革命遗址保护开发领导小组,实行县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协调,在《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原则条款框架的范围内制定“洛南县革命遗址开发利用规划”“洛南县革命遗址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为革命遗址保护开发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

2、落实专项经费分批分期修复

建议将洛南县革命遗址修缮保护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省上的专项资金投入,突出重点分期分批进行修复工作。主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第一,对没有标志物的5处遗址(西北工农革命军军部驻地遗址、西北工农革命军保安战斗遗址、阎山战斗遗址、鄂豫陕省委召开群众大会遗址、洛南县委、县政府成立旧址)建立立记性标志物,同时融入革命遗址简介内容;第二、对原来已有标志物,后因人为因素损毁的4处遗址(许旅召开军人大会遗址、许旅路遗址、许旅练兵场遗址、红二十五军长征入陕旧址)进行复修,同时增加革命遗址简介内容;第三、对 3处原有标志物,但遭风雨蚕食,碑体、字迹残损的遗址(许旅旅部旧址、农民协会起义旧址、唐澍 许权中护田处)进行重修,并增添革命遗址简介内容。同时对农民协会起义旧址所在地的古庙进行复修重建。

3、从旅游开发入手让红色文化遗产造福后代

第一、按照 “相对集中、超前规划、高点起步、分步实施”的要求,以及“红红、红绿、红古、红土、红娱”结合的思路,建议在高耀镇会仙台农民协会起义旧址修建“会仙台农民协会起义纪念馆”;在三要九泉山修建集群雕、浮雕、纪念馆、沙盘、蜡像、光电、体验等于一体的“许旅公园”(暂定名),使许旅在洛南的革命斗争历史全部融入“一纪念馆一公园”,成为洛南红色旅游的亮点。同时精心打造红色旅游线路,使人们在游览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使红色旅游即成为一种经济活动,又成为一种政治活动。

第二,搞好规划,对罗锦文、张国安、石治民等烈士的纪念碑和墓园进行复修和重修和大手笔、高质量的建设,要通过对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的介绍,向全社会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让人们在旅游观光中,接受红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

第三、加大红色革命遗址的宣传推介力度,新闻广播要在重大节日、纪念日来临之际重点推出洛南地方革命史和革命烈士事迹、红色革命遗址的宣传介绍,同时在全县新出版的旅游地图中增添红色革命遗址的位置标注,推动红色旅游事业的发展。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红色革命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在重点景区组织有感染力的文艺演出,让红色文化遗产造福后代。(李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