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概念及创新理论
1.创新概念
1.1创新的定义
美籍奥地利学者约瑟夫·熊彼特于1912年最早提出了“创新”概念,他在之后20—30年里发表的论著多次用到“创新”概念,他将创新定义为各种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生产函数,是在打破原有生产方式、技术水平、组织和管理形式的基础上实现创造性的突破,从而使得与生产相关的各个环节的运行效率大幅度提升。
1.2创新的内容
创新的实质是技术研发及成果商业化的过程,一般包含5个方面的内容:(1)制造新的产品:制造出尚未为消费者所知晓的新产品;(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采用在该产业部门实际上尚未知晓的生产方法;(3)开辟新的市场:开辟国家和特定的产业部门尚未进入过的市场;(4)获得新的供应商: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5)形成新的组织形式:创造或者打破原有垄断的新组织形式。
通常说的创新狭义上指技术创新,所以一般把创新与技术创新混用。
1.3与创新相关的概念
科学、技术、发明与创新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科学是对自然现象之规律的探索与总结,是已系统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识,科学研究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究和开发;技术是为满足人类现实需要、对机器、硬件或人造器皿的运用;发明是应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领域中特有问题而提出新的方案、措施的过程和成果。
科学与技术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伴随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人们在开展由兴趣驱动的自由探索式研究即科学研究的同时,源自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创新驱动式研究即技术研发正在日趋增长。虽然通常把科学与技术搭配用,即科学技术,简称科技,但一般搭配成科学研究、科学发现、技术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研发的结果叫技术发明或技术成果,将技术发明或技术成果实现商业化的过程才是技术创新,所以不应该搭配成科学创新或科技创新。
1.4创新要素
创新要素主要指技术创新的要素,是技术创新活动得以开展的基本的、关键的、核心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技术、人才、资本。
技术是创新活动的对象,即创新客体。人才是创新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是创新主体。资本是开展创新活动必备的核心条件。人才通过资本的投入和运用,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或者技术转移,进行商业化工作,实现商业价值,完成技术创新。
2.创新理论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提出之后,学者对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关系开展了深入研究,创新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新古典学派、新熊彼特学派、制度创新学派和国家创新系统学派等四个学派。
2.1新古典学派
新古典学派以索洛等人为代表,运用新古典生产函数原理,提出经济增长率取决于资本和劳动的增长率、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弹性以及随时间变化的技术创新,认为经济增长的两种不同来源:一是由要素数量增加而产生的“增长效应”,二是因要素技术水平提高而产生的“水平效应”。在《在资本化过程中的创新:对熊彼特理论的述评》一文中,索洛提出了创新成立的两个条件,即新思想的来源和以后阶段的实现和发展。
1957年,索洛在其发表的《技术进步与总生产函数》一文中,推算出l909—1949年间美国制造业总产出中约有88%应归功于技术进步。在继续深入研究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同时,新古典学派还开展了技术创新中政府干预作用的研究,提出当市场对技术创新的供给、需求等方面出现失效时,或技术创新资源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时,政府应当采取金融、税收、法律以及政府采购等间接调控手段,对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干预,以提高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新古典理论仍采用正统经济理论模型作为分析工具,不能反映技术变化和创新处于时时动态的经济现实,没有充分考虑经济发展中技术和制度的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方式。新古典学派将技术创新过程看成一个“黑箱”(black box),并不关心这个黑箱内部的运作。
2.2新熊彼特学派
新熊彼特学派的代表人物有爱德温·曼斯菲尔德、莫尔顿·卡曼、南希·施瓦茨等,他们秉承经济分析的熊彼特传统,强调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核心作用,主要是将技术创新视为一个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重视对“黑箱”内部运作机制的揭示,提出了许多著名的技术创新模型,研究的主要问题有:新技术推广、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企业规模与技术创新的关系等等。曼斯菲尔德对新技术的推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了新技术在同一部门内推广的速度和影响其推广的各种经济因素的作用,并建立了新技术推广模式。
尽管曼斯菲尔德的理论填补了熊彼特创新理论中的一个空白——技术创新与模仿之间的关系以及二者变动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对技术模仿和技术推广的解释,但其理论假设的前提条件与实际相差太大,对现实经济的解释是有限的。
卡曼、施瓦茨等人从垄断与竞争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过程进行了研究,把市场竞争强度、企业规模和垄断强度三个因素综合于市场结构之中来考察,探讨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提出了最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模型。卡曼、施瓦茨等人认为:竞争越激烈,创新动力就越强;企业规模越大,在技术创新上所开辟的市场就越大;垄断程度越高,控制市场能力就越强,技术创新就越持久。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的规模一般较小,缺少足以保障技术创新的持久收益所需的控制力量,而且难以筹集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同时也难以开拓技术创新所需的广阔市场,故而难以产生较大的技术创新。而在完全垄断的条件下,垄断企业虽有能力进行技术创新,但由于缺乏竞争对手的威胁,难以激发企业重大的创新动机,所以也不利于引起大的技术创新。因此,最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结构是介于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所谓“中等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
卡曼、施瓦茨的研究成果是对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研究层次虽然仍偏重宏观层面,但更深入、更具体,对技术创新原因或动力问题的解释更有说服力。卡曼、施瓦茨的研究虽然揭示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关系的实质,但缺乏对每一种市场结构具体的分析,按照经济学上对市场结构的划分来看,“中等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可以理解为包括两种市场结构,即寡头垄断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对在这两种市场结构下,技术创新有何不同,以及这两种市场结构比较,哪种市场结构更容易引发技术创新,他们没有作进一步分析阐述。
新熊彼特学派对技术创新理论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和发展。该学派虽然坚持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传统,但所关注的是不同层次的问题,熊彼特忽略了创新在扩散过程中的改进和发展,而新熊彼特主义者的着眼点则在于创新的机制,包括创新的起源、创新过程、创新的方式等内容。新熊彼特学派通过系统的、科学的研究和探索已经初步搭起了技术创新的理论框架,但没有得出更多深层次的理论规律。
2.3制度创新学派
制度创新学派以美国经济学家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斯等人为代表,戴维斯和诺斯在1971年出版的《制度变革与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提出了制度创新理论。他们认为,所谓“制度创新”是指经济的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方式的革新。该学派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的一般静态均衡和比较静态均衡方法,在对技术创新环境进行制度分析后,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是设定一种能对个人提供有效刺激的制度,该制度确立一种所有权,即确立支配一定资源的机制,从而使每一活动的社会收益率和私人收益率近乎相等;产权的界定和变化是制度变化的诱因和动力,新技术的发展必须建立一个系统的产权制度,以便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于社会收益水平;一个社会的所有权体系若能明确规定和有效保护每个人的专有权,并通过减少革新的不确定性,促使发明者的活动得到最大的个人收益,则会促进经济增长等。
以戴维斯和诺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把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与制度学派的“制度”理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了制度安排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发展了熊彼特的制度创新思想。但制度创新理论中所说的制度是指具体的政治经济制度,如金融组织、公司制度和工会制度等,而没有包括作为背景的社会政治环境。另外,戴维斯和诺斯的制度创新理论是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展开的,忽视了市场规模扩大和技术进步本身是制度的函数。
2.4国家创新系统学派
国家创新系统学派以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夫·弗里曼、美国学者理查德·纳尔逊等人为代表,该学派认为技术创新不仅仅是企业家的功劳,也不是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由国家创新系统推动的。国家创新系统是参与和影响创新资源的配置及其利用效率的行为主体、关系网络和运行机制的综合体系,在这个系统中,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创新主体通过国家制度的安排及其相互作用,推动知识的创新、引进、扩散和应用,使整个国家的技术创新取得更好的绩效。
20世纪80年代弗里曼在考察日本企业时发现,日本的创新活动无处不在,创新者包括工人、管理者、政府等。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使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国家在推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也说明一个国家要实现经济的追赶和跨越,必须将技术创新与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形成国家创新系统。弗里曼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一书中提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他认为国家创新系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包括国民经济中所涉及引入和扩散新产品、新过程和新系统的所有机构,后者则是与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机构。
纳尔逊以美国为例,分析国家支持技术进步的一般制度结构。他在1993年出版的《国家创新系统》一书中指出,现代国家的创新系统在制度上相当复杂,既包括各种制度因素和技术行为因素,也包括致力于公共技术知识研究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中负责投资和规划等的机构。纳尔逊强调技术变革的必要性和制度结构的适应性,认为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因此国家创新系统中的制度安排应当具有弹性,发展战略应该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
弗里曼和纳尔逊的研究强调国家创新体系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上的重要作用,可以更好地指导政府如何通过制定计划和颁布政策,来引导和激励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和中介机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加快科技知识的生产、传播、扩散和应用。但弗里曼和纳尔逊的研究是集中在对一国创新体系结构中各组成部分效率和结合的研究,没有对各国创新体系的比较研究。
因此对不同国家支持技术创新的组织和机制,国家之间的异同和这些异同是如何形成的,以及这些差别能在何种程度上以什么方式来解释各国不同的经济绩效等问题没有深入的研究。
3.创新范式
3.1从线性范式到网络范式
2O世纪7O年代,在熊彼特的影响下形成了创新研究的线性范式。该范式认为技术创新一般经历发明——开发——设计——中试——生产——销售等简单的线性过程,局限于单个企业内部的技术过程。后来的研究发现外部的信息交换及协调对于创新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有效克服单个企业技术创新时的能力局限,降低创新活动中的技术和市场不确定性。此后,创新研究的视野从单个企业内部转向企业与外部环境的联系和互动,导致网络范式的兴起。阿歇姆对线性范式与网络范式的特征进行了比较。
3.2区域创新与集群创新
网络范式最初应用在国家层面,形成了国家创新系统理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状态”日益让位于“区域状态”,区域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利益体,关键的商业联系集中于区域范围内。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创新网络的成效跟创新主体的空间分布有很大的关系,地方化的创新网络比跨国技术联盟更能持久。原因是地理邻近带来了可以维持并强化创新网络的支撑因素,如文化认同和相互信任等。
区域创新系统和集群创新系统都建立在产业集群的基础上。罗斯菲尔德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可以首先通过区域集群定义来界定,也就是地理上的相对集中的相互独立的企业群。阿歇姆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就是由支撑机构环绕的区域集群。区域创新系统和集群创新系统主要存在两点区别:一是前者的产业可能是比较分散,不一定是集中于某一产业,而后者主要集中于某一产业;二是前者的范围可能弹性比较大,而后者的范围往往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