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
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中,农民是其所有者,村民小组是其法人代表,而其经营者又是农民。农民的双重身份限制了农民只能是农民,农民只有作了经营者,才能体现出其所有者权益;同时,作为所有者的农民,必须承担经营者的各项费用开支(如农业税、摊派款等等)。农民的这一双重身份,导致农村工作长期以来复杂化,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影响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上世纪80年代初,土地联产承包到户,只是将农民作为经济者,由集体经营改为个体经营,将集体经济的经营权平均化,然而仅此一举,在...
关于农村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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