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瑞昌“红帽子”性质的民营经济实体被抢夺资产被侵犯产权赔偿返还一案的上诉理由的代理意见
时间:2015年4月10日
地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言人:张星水(民建党员、留美硕士、京鼎主任、高级律师)
尊敬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
首先,代理人完全同意并支持今天上午和下午上诉人侯瑞昌先生本人当庭发表的关于本案的上诉请求、上诉事实和上诉理由,下面代理人再补充发表并着重强调一下上诉人忽视遗漏或者没有充分阐明的部分上诉理由,请书记官当庭予以记录,以供合议庭合议之时予以采纳。
一、一审法院针对本案的事实的认定问题,其中一部分认定是有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