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连续重拳出击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房产新政。西安更是响应国家政策紧随其后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为西安“十六条”。我们该如何理解呢?近期、西安电视台记者刘杰、西安晚报记者刘倩、新浪乐居西安总编李栋、编辑方媛等,分别就此问题对李连源进行采访,内容如下。
我把西安的“十六条”分成了两个部分:前八条突出“保障” 后八条体现“促进”
“画饼充饥” “饼”成现实
廉租住房一直是低收入家庭迫切关注的热点,落实廉租住房的配建政策、集中建设廉租房,以前政府也在做。但由于耗时长、体量小、受众(益)面小,而被市民们喻为画饼充饥。其间、数字和时间的不透明,使大家云里雾里莫是一衷。这次“十六条”精确到商品房建设中廉租房的配建比不低于5%,经适房建设中廉租房配建比不低于15%,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房配建比不低于30%。这里不光是公布了配建比的具体数据,而且计划2010年及“十二五”其间共配建廉租房150万平方米,解决3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就等于把原来画的“饼”具体化了。
让申请廉租房的人有等头有盼头
关于廉租房的建设,政府每年都在搞,具体搞多少,谁也不知道。西安明德门廉租小区是我市首个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廉租小区,250余套房在五六年的时间里都积压在那里没有分配。为什么不分配?因为没有办法分配。一是国家没有出台分配的细则,二是申请的人和房屋比例严重失调----- 一万五千多人两百多套房杯水车薪难以为继。“十六条”中明确提出,六年时间要解决60000户住上廉租房,这样让申请廉租房的人在之前苦等无望的情况下,有了等头有了盼头。
对经济适用房建设具有指导性意义
关于建设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这一块,各地除执行“当年的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规定外,“十六条”中还明确在每年新增土地用地中,确保不低于1000亩建设用地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经济适用房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这样,用政策手段首先保障了经济适用房用地问题,避免了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地荒”状况,其次、严格杜绝了经济适用房超面积,和“该买的人买不起,不该买的人钻空子”的虚假现象,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具有指导性意义。
破天荒为外来务工人员建公租房
“十六条”破天荒的提出了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问题,这在以往的政策中从未提及。为他们准备的公租房也首度提出,今年是120套,加上去年的一共200套,不论多寡在概念上有所突破,相对于以前的举措是非常详细的;再一个就是打算利用四年时间解决一线干部职工和偏远乡镇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以及鼓励离市区较远的企业在有场地的前提下集资建房。
我们都知道集资建房在我国一线城市是受到排挤的,但国家从住房市场化以来都是提倡的,尤其是像西安这样的内陆城市,人均收入低,对房价的要求也低。从这点来讲以前更低,是国家一部分、单位一部分、个人一部分集资;现在则是单纯的集资,是个人以成本造价全额出资。这种房屋五年之内不允许交易,超过五年交易应向国家缴纳土地收益金,因此也属于政策性住房。“十六条”中还明确,到2013年基本解决一线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纵览西安“十六条”,前八条最突出的两个字就是“保障”。
总的来说,商品房的暴涨和暴跌跟这部分买不起房的人其实没有任何关系了,都是要通过保障性住房来解决,政府这一次做到了,这是积极的。
西安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改善
西安“十六条”的后半部分就是要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不仅加强建设还要加强市场的监测。以前、不管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市场信息混乱,预警机制不足,楼市出现了重复和过剩现象。比如,仿古街、住宅底商、围合式综合体等。
什么是预警机制?简单的说就是用数据说话。信息监管部门监测到了楼市某种产品饱和就发出预警。比如办公楼饱和了,公寓过剩了或者是商业用房过剩了,通过预警引导开发企业向其他产品转移,避免土地乃至其它资源浪费。这一块以前政府做的不足,但这次提出来,对开发企业不盲目的开发具有指导意义。
全部房源公开 直接抑制捂盘惜售
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制度,不仅对预售资金实施监管,对预售楼盘也实施监管,实行全部公开一房一价。也就是说只要取得销售资格,就应百分之百的公开房源。绝不允许将取得销售资格的房源分期、分批销售。以前房价暴涨一大半都是因为捂盘惜售,这样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直接进行干预。
加大权属登记 处理房屋遗留问题
西安市的二手房交易不畅主要原因在于相当一批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其实政府在几年前就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办的还是很缓慢,有的甚至办了但没有交付到产权人手里,使其无法实施交易。政府再次加大权属登记的办理力度,希望还未办理的单位能尽快办证,实现公房上市交易,让一大批有条件的职工尽快改善住房条件。
二手房满五年交易免营业税个税 突出疏导作用
西安二手交易一直存在 “积症”,一手房的成交比例太大,二手房的成交太小。正常的成交应该是一比一或者一比二这样的比例,二者相差最大是多一倍。“十六条”明确提出二手房满五年交易免营业税、免个税,正好突出了一个疏导作用,对鼓励二手房交易非常有益。以后的态势应该是随着土地供给越来越少,二手房一定会占绝对优势,这才是正常的。
就目前发展阶段来看,一二手房的比例悬殊大了点,也恰恰说明西安二手房交易可持续发展的后劲较足。五年时效也使二手房得到存蓄、积累,交易放量时,一二手房交易的比例也将得到进一步修正。
整个西安“十六条”的下半部分集中体现了两个字“促进”。就是指政府的举措对房地产二级市场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西安“十六条”仍需要完善
总体来说,我认为“国十条”强调的是遏制房价打击投机,突出了一个“堵”字。在这个层面上西安的“十六条”体现的是加大保障促进市场,突出一“疏”字。在对二套房的认定上,西安“十六条”仍需要完善。
从国家新政颁布后市场反映看,在西安“十六条”颁布前、各金融机构已经上位到了国家新政,这样西安形成了一城两政的局面。金融机构沿用国家政策,房地部门沿用地方性政策,这就形成了矛盾。其焦点在于改善性住房究竟是按照一套还是二套对待。
就目前市场已经出现的问题,我认为政府应考虑到西安的具体情况,根据西安老百姓的人均住房面积做一个平均值,出台一个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我觉得可以参照南京,南京市人均不足30平方米、不论有无房贷、只要再买房、都按一套对待。这样就让有一套(间)房的人不至于吃亏,让改善性群体能购搭上政策的这班车,不至于为了抑制楼市投机,把真正需要住房的人拒之门外。
从市场角度讲,无房户、改善性都是刚性需求,每一个刚性需求的左右都会伴随着投资或投机现象的出现。就西安状况而言,正常的投资应稍加疏导。对楼市出现的投机应严加观察。尤其是外来类似于“炒房团”这样的现象,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限制措施,避免人为哄抬房价,重覆一线城市房价爆涨的不理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