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和笔头的“魅力”!
无事上网,读读博友的文章,偶有启发,原来声音和笔头是有“魅力”的,有些已被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水平。
一例是关于声音的“范例”,好象是几年前的事了。说湖南桃源龚某人有一过人的“特长”,模仿别人的声音惟妙惟肖,且对家乡籍领导的情况了如指掌。某天,某粮食局“张局长”打电话给手下一粮店主任,向其介绍1200吨优惠稻谷业务,说转手就可进账十多万。“张局长”暗示将1.5万元好处费打入其账户;又一天,桃源籍一位在省城工作的“张处长”,给老部下某县一局长介绍了一笔400多万的建筑业务,收得感谢费5万元。自然,这“张局长”和“张处长”都是龚某人。
还有一例是最近的“范例”。据中新网转引新京报的消息,10月25日,山东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经查证,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时国祺,雇用他人仿冒县委书记的签名,不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进了审计局和劳动局,还收取他人钱财将多人安排至党政机关。
读了这两条消息,我相信大家一定会感到震惊。因为湖南桃源龚某人和山东齐河无业游民时国祺二人向人们展示了声音和笔头的“魅力”!虽然真实的“张局长”、“张处长”和齐河县委书记都被蒙在鼓里受了冤。但我想,从两起事件自然会产生以下几种设想:一是在某些部门、行业,做事情拿好处费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有些人给了好处尚不办事,不给好处想办成事情你想都别想;二是某些部门、行业做事情只唯上,不唯“法”,不唯“规定”,只唯“音”,只唯“条”;三是一些领导干部平时一定与下属关系混得不错,且常做些这样心照不宣的事情,要不那能有这样的效果?四是这种事情如果做起来巧妙,还是可以天衣无缝的。五是体现了领导的绝对权力。如果领导说了不算数,那下属就要掂量掂量,不要说你一个电话、一张条子,就是十个也没用。
声音和笔头的“魅力”虽然不可低估,然而事情的本质却没有那么简单,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就事论事。从已揭出的贪官污吏看,有许多正是利用自己的职权大施“魅力”而陷入泥坑的。这些人只需在声音上、笔头上施展“魅力”即可:为甲的事向乙打个招呼、写个条子;为乙的事向丙发个指令、给个承诺。凭着有“魅力”的声音、有“魅力”的笔头,要什么有什么,要什么来什么,甚至不要什么也会来什么。
骗子们的手段是高明的,他们正是利用了领导的绝对权威和部门的“唯上”、“媚上”的心理,使自己的不法行为合法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其实,骗子之类的声音“魅力”也好,笔头“魅力”也罢,就是变相的权力应用。在他们看来,一个人的权力大小是与声音的“魅力”、与笔头的“魅力”是成正比的,如果没有权力作铺垫,纵然你的声音盖过帕瓦罗蒂,你的笔头赛过王曦之,人家也不会受到丝毫感染。骗子们的手段再高明,不法企图也不会得逞。
幸好,随着反腐败斗争的越来越深入,各项规章制度也越来越健全了,尤其是对那些极想用声音施展“魅力”,以笔头施展“魅力”的主儿,有了大大的限制。当然,这些规章和制度不是真的要锁住官员们的正常声音、正常笔头,只是禁止那些形形式式的骗子们继续施展声音和笔头的“魅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