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全国风险资本协会公布的报告说,今年第二季度,美国640家风险投资公司和各公司的风险投资部门累计投入24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多增120亿美元,共有1695家网络、无线技术、电话、音响或数据传输技术、电子商务等高新技术公司获得风险投资,比去年同期猛增527家,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在美国股市今年春天急剧降温,以网络股为代表的高技术股板块遭受重创的大背景下,美国风险投资为何还能继续保持增长?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风险投资特有的高利润率的吸引。今年以来,虽然美国股市特别是纳斯达克指数波动较大,但风险投资行业的竞争力仍然在上升,投资者仍然对网络业等大宗投资项目持看好态度,投资者对于网络、无线技术、电话、音响或数据传输、电子商务等高新技术公司投资的长远回报率所具有的信心,超过了市场短期波动的影响。一项统计表明,参与风险投资的项目,10年中完全成功、部分成功和失败的比例为2∶6∶2,风险投资家马克库拉向两个年轻人的电脑公司投入近30万美元,四年之后,这间著名的苹果公司已价值12亿美元。受风险投资特有的高利润率的吸引,投资者纷纷将资金投向该领域。这也是自哈佛大学教授乔治多里特首开风险投资业之先河,创立美国研究开发公司,支援波士顿周边的科学家尽快地将实验室成果转化为市场上的产品以来,美国风险投资业得以不断发展壮大的最直接的原因。
二、风险投资家与创业者的积极推动。风险投资,也称创业投资,是由专业人才管理下的投资机构向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企业,通常为高科技行业投入创业资本的过程,是成熟市场以外的、投资风险极大的投资领域。作为一种风险度极高的投资行为,与股票、房地产等传统投资风险所不同的是,风险投资所潜伏的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从其融入资金、参股创业到企业上市再到风险投资家收回投资的全部资本运营过程来看,自始至终都是在高风险中以排除风险和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为特征的。因此,是否拥有一批具备良好素质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关系到整个风险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在美国,经过近百年特别是二战以来积极的探索,一批具备甄选别人的能力、能够抓住市场机遇且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的风险投资家以及具备稳定的心理素质、善于突破传统约束、进行技术革新的创业者脱颖而出。在他们的推动下,造就出一批又一批代表现代经济趋势、具有创造力和生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增长。
三、必要的制度安全和法律政策保障。作为有“耐心和勇敢的资本”之称的风险投资,不仅仅在于它敢冒风险进入前景不明的产品或领域,更在于它进入之后,有制度的安排以及法律的保障,使它一旦成功就能全身而退,保障投资者不会被金融欺诈者借风险投资的特点鲸吞其资产。因此,只有在一定制度安全和法律保障下,资本、物质和知识产品、人力资源以及脑力资源之间能够自如地相互进出、相互转换的时候,风险投资作为高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催化剂才能有所作为。在美国,中小企业投资法案的立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制度的建立,以及政府所采取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扶持,为风险投资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全和法律保障,再加上多年所营造的良好的技术环境和人文背景,国民所崇尚冒险和开拓创新的文化传统,以及近百年积极探索的成功经验、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等等,使美国风险投资在世纪之初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在我国,1998年3月举行的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由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吹响了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号角”。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开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已逐渐为国内各界人士所认同。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大多数历史短、规模小、缺少银行贷款担保能力等现状,国家科技部以及一些省、市、县地方政府开始采取出资组建独立运作的风险投资基金或高新技术创业担保公司,制定吸引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优惠政策等措施,扶持中小型、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高新技术企业在各个领域均有良好的表现。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受人才、机制、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由于缺乏成功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群体,一些投资者对项目的考察认证尚有不少的欠缺,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十分有限,风险投资并没有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以为,应该借鉴美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石”。
一、建立一套规范的风险投资保障机制。一方面,风险投资作为一个系统性的经济行为,涉及到市场准入、法律约束、法律保障、市场退出等规则性的东西,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从规范的角度出发,认真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现行的一些法律、规章和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尽快制订和颁布《投资基金法》等一套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规范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创业者有资金需求时,往往难于找到合适的风险投资家,而风险投资家需要投资项目时,有时也难于找到需要其资金的创业者。这一矛盾的存在,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从完善风险投资环境的角度出发,建立一套适合风险投资发展的服务机制。
二、建立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退出体系。在美国,风险投资家一般着眼于产品的开发及扩展阶段,以参股方式参与投资,然后通过其发达的资本市场特别是纳斯达克市场,扶植获得成功的风险企业上市,通过抛售其股票取得巨额收益,之后退出投资,完成一个投资周期。美国的实践证明,高科技企业的良好经营业绩和不俗的成长性给了广大股东以丰厚的回报,进而推动了证券市场特别是纳斯达克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企业上市尚有严格的资格限制,风险投资要想通过上市途径实现其收益尚有一定难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风险资本进行风险投资的热情。有鉴于此,建议有关部门在上市政策上适当向那些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增加主板市场即沪、深两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权重。此外,在主板市场上市资格成为稀缺资源的现状下,积极探索二板市场,逐步建立起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退出体系。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队伍。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家,而风险投资的发展又迫切需要这一队伍的出现,一匹匹“千里马”在苦苦地等待着“伯乐”的到来,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所在。
作为一个优秀的风险投资家,其不仅要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敏锐的商业直觉、良好的业务技能,还要具备丰富的待人处事经验,善于识别人的品质、能力和可信度的特殊才能。只有这样,风险投资家才能负担得起组织、管理和有效使用风险投资基金的职能,在众多的可选择项目中挖掘出富有生命力、行业前景看好的投资项目,选择合适的创业者,力促企业获得成功,并通过上市或出售等方式适时退出,从而为投资人带来较高的回报率。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风险投资家队伍的建设途径有三:一是通过系统的、实践的培养,即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咨询类公司,并通过这些公司的规范运作,在实践中造就一批风险投资的专业人才。二是通过送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即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一批在国内已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员到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学习培训,引进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从事风险投资的专业人士来华工作,在不断学习与交流中培养造就一批风险投资家。三是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即按照国外风险投资业的惯例,依据所投资企业的业绩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为净收益的10%至20%,使风险投资管理人才激发自身潜能,主动向风险投资家靠拢,使这一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从而推动风险投资业的持续发展。
《国际金融报》 (2000年09月14日第七版)
在美国股市今年春天急剧降温,以网络股为代表的高技术股板块遭受重创的大背景下,美国风险投资为何还能继续保持增长?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风险投资特有的高利润率的吸引。今年以来,虽然美国股市特别是纳斯达克指数波动较大,但风险投资行业的竞争力仍然在上升,投资者仍然对网络业等大宗投资项目持看好态度,投资者对于网络、无线技术、电话、音响或数据传输、电子商务等高新技术公司投资的长远回报率所具有的信心,超过了市场短期波动的影响。一项统计表明,参与风险投资的项目,10年中完全成功、部分成功和失败的比例为2∶6∶2,风险投资家马克库拉向两个年轻人的电脑公司投入近30万美元,四年之后,这间著名的苹果公司已价值12亿美元。受风险投资特有的高利润率的吸引,投资者纷纷将资金投向该领域。这也是自哈佛大学教授乔治多里特首开风险投资业之先河,创立美国研究开发公司,支援波士顿周边的科学家尽快地将实验室成果转化为市场上的产品以来,美国风险投资业得以不断发展壮大的最直接的原因。
二、风险投资家与创业者的积极推动。风险投资,也称创业投资,是由专业人才管理下的投资机构向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企业,通常为高科技行业投入创业资本的过程,是成熟市场以外的、投资风险极大的投资领域。作为一种风险度极高的投资行为,与股票、房地产等传统投资风险所不同的是,风险投资所潜伏的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从其融入资金、参股创业到企业上市再到风险投资家收回投资的全部资本运营过程来看,自始至终都是在高风险中以排除风险和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为特征的。因此,是否拥有一批具备良好素质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关系到整个风险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在美国,经过近百年特别是二战以来积极的探索,一批具备甄选别人的能力、能够抓住市场机遇且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的风险投资家以及具备稳定的心理素质、善于突破传统约束、进行技术革新的创业者脱颖而出。在他们的推动下,造就出一批又一批代表现代经济趋势、具有创造力和生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增长。
三、必要的制度安全和法律政策保障。作为有“耐心和勇敢的资本”之称的风险投资,不仅仅在于它敢冒风险进入前景不明的产品或领域,更在于它进入之后,有制度的安排以及法律的保障,使它一旦成功就能全身而退,保障投资者不会被金融欺诈者借风险投资的特点鲸吞其资产。因此,只有在一定制度安全和法律保障下,资本、物质和知识产品、人力资源以及脑力资源之间能够自如地相互进出、相互转换的时候,风险投资作为高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催化剂才能有所作为。在美国,中小企业投资法案的立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制度的建立,以及政府所采取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扶持,为风险投资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全和法律保障,再加上多年所营造的良好的技术环境和人文背景,国民所崇尚冒险和开拓创新的文化传统,以及近百年积极探索的成功经验、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等等,使美国风险投资在世纪之初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在我国,1998年3月举行的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由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吹响了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号角”。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开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已逐渐为国内各界人士所认同。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大多数历史短、规模小、缺少银行贷款担保能力等现状,国家科技部以及一些省、市、县地方政府开始采取出资组建独立运作的风险投资基金或高新技术创业担保公司,制定吸引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优惠政策等措施,扶持中小型、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高新技术企业在各个领域均有良好的表现。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受人才、机制、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由于缺乏成功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群体,一些投资者对项目的考察认证尚有不少的欠缺,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十分有限,风险投资并没有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以为,应该借鉴美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石”。
一、建立一套规范的风险投资保障机制。一方面,风险投资作为一个系统性的经济行为,涉及到市场准入、法律约束、法律保障、市场退出等规则性的东西,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从规范的角度出发,认真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现行的一些法律、规章和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尽快制订和颁布《投资基金法》等一套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规范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创业者有资金需求时,往往难于找到合适的风险投资家,而风险投资家需要投资项目时,有时也难于找到需要其资金的创业者。这一矛盾的存在,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从完善风险投资环境的角度出发,建立一套适合风险投资发展的服务机制。
二、建立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退出体系。在美国,风险投资家一般着眼于产品的开发及扩展阶段,以参股方式参与投资,然后通过其发达的资本市场特别是纳斯达克市场,扶植获得成功的风险企业上市,通过抛售其股票取得巨额收益,之后退出投资,完成一个投资周期。美国的实践证明,高科技企业的良好经营业绩和不俗的成长性给了广大股东以丰厚的回报,进而推动了证券市场特别是纳斯达克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企业上市尚有严格的资格限制,风险投资要想通过上市途径实现其收益尚有一定难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风险资本进行风险投资的热情。有鉴于此,建议有关部门在上市政策上适当向那些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增加主板市场即沪、深两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权重。此外,在主板市场上市资格成为稀缺资源的现状下,积极探索二板市场,逐步建立起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退出体系。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队伍。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家,而风险投资的发展又迫切需要这一队伍的出现,一匹匹“千里马”在苦苦地等待着“伯乐”的到来,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所在。
作为一个优秀的风险投资家,其不仅要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敏锐的商业直觉、良好的业务技能,还要具备丰富的待人处事经验,善于识别人的品质、能力和可信度的特殊才能。只有这样,风险投资家才能负担得起组织、管理和有效使用风险投资基金的职能,在众多的可选择项目中挖掘出富有生命力、行业前景看好的投资项目,选择合适的创业者,力促企业获得成功,并通过上市或出售等方式适时退出,从而为投资人带来较高的回报率。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风险投资家队伍的建设途径有三:一是通过系统的、实践的培养,即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咨询类公司,并通过这些公司的规范运作,在实践中造就一批风险投资的专业人才。二是通过送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即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一批在国内已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员到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学习培训,引进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从事风险投资的专业人士来华工作,在不断学习与交流中培养造就一批风险投资家。三是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即按照国外风险投资业的惯例,依据所投资企业的业绩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为净收益的10%至20%,使风险投资管理人才激发自身潜能,主动向风险投资家靠拢,使这一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从而推动风险投资业的持续发展。
《国际金融报》 (2000年09月14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