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景生财”仅仅是景区失职吗?


在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对“《大旗英雄传》剧组毁损浙江缙云县仙都景区国宝级摩崖石刻一事”进行现场摸底后,认定景区存在“严重失职”。当地政府已进入立案调查程序,要求按照《文物法》等相关法规做出处理,官方处理结果即将“出炉”。(东方早报815

景区“严重失职”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如果不是景区的失职,国宝级的摩崖石刻一事岂能发生?对大旗剧组进行一定的处罚后,如果“毁宝”事件主要由景区负责(?),对其而言,是“恰到好处”还是“有点儿过”,值得思考。它是一贯的生态破坏危机处理模式,“《无极》事件”之类都是。如果找不到“病根儿”,而依袭老一套处理方法,只能任由生态被继续破坏着。

景区和剧组的“联姻”,并非仅二者之愿。二者的“联姻”,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甚至是领导)的“穿针引线”作用是不可小觑的。如果不是闹出“生态破坏”危机,景区,剧组,当地,是“三赢”的。当地和景区需要凭借剧组的宣传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由此而带来可能的经济发展机遇。而剧组需要借助景区优美的风景,当地政府所提供的天时、地利、人和的便利条件。正是如此“三赢”之景,决定了政府在景区剧组二者“联姻”过程中必然的“穿针引线”,甚至是极力促成。当然,权力介入也不再意料之外。领导者藉借剧组宣传当地,引来“金凤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迫切渴望,“关照”景区多给剧组提供方便,甚至可以放宽一些限制也成了必然。“毁宝”之类事件,就可以理解了。

三者之间,权力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毋庸质疑。领导者借景生财(甚至是毁景生财)以发展当地经济,逃不出“坐吃山空”的恶性经济发展路子。“先破坏再建设”的经济发展,事实给了我们多少教训!短视的经济利益导致我们要付出比获得的这利益更大的代价。实际上,“发展经济”不过是领导个人“政绩”的借口,因为这种以“毁灭式”发展的经济模式,让人看不出其“为民众”的任何苗头。一己之私,导致生态失衡,介入的关键因素仍在权力。只有权力才有这么大能量,才会堂而皇之地行一己之私。

所以说,包括“毁宝”在内景区遭破坏的生态危机,由景区“全权”负责,既高估了景区,也小看了当地政府、相关领导。如果仅仅要他们负责,对其不公平的因素即便是不考虑,这种“治病不找根”的治病之法效果,岂会尽人意?弄清楚“毁宝”事件中有没有权力染指,应该作为此事处理的一个前提,景区也不致觉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