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信贷发放模式考察报告


个人消费信贷发放模式考察报告
个人消费信贷课题组

摘自《财贸经济》2000年第11


  一、国外的主要消费信贷种类及其发放模式考察
  (一)美国
  在美国,消费信贷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的区分。狭义的消费信贷包括:个人信贷额度、无抵押个人贷款、个人资金周转贷款、房屋整修贷款、学生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债务重组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等;广义的消费信贷除了包括上述类型之外,还包括房地产抵押信贷。对银行来说,由于个人信贷额度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在业务操作和业务特点上与其他类型的消费信贷有所不同,其业务量和业务地位又很重要,所以,在银行的机构设置中,往往都设置独立的专业公司,将个人信贷额度业务和房地产抵押信贷业务分离出来,分别进行独立管理。在银行的业务概念上,房地产抵押信贷一般也不纳入消费信贷的范畴。
  1.个人信用额度。个人信贷额度是根据居民个人的信用状况所提供的消费信用,其最典型的形式就是信用卡。 前两类机构所提供的个人信用额度都有两种限额的规定,即采购限额和取现限额。取现限额不仅要比采购限额低,而且也有一些使用限制,在客户持卡消费之后,银行向客户提供一个20—30天的免息限期,宽限期一过,开始计息,提取现金则无免息宽限期
  2.无抵押个人贷款。没有抵押而只靠消费者个人信誉担保的贷款属于个人信用贷款。这种无抵押的贷款主要是供个人解决一些应急性的财务需要,包括旅游支出、医疗支出、纳税支出和教育支出等。由于银行是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向个人提供贷款,银行在审核贷款申请的时候,主要侧重于考虑下面几个因素:(1)个人信用纪录,特别是申请人在本银行账户中往来的信用纪录,看是否出现过透支、拒付等不良行为。(2)个人负债比率。一般情况下,银行只有在申请人还本付息的负担不超过其税后年收入25%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其提供无抵押贷款。(3)个人就业纪录。银行掌握的一般标准是,申请人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够获得可靠的收入,才有能力归还贷款。(4)贷款额上限。贷款额上限的确定,主要看申请人的基本收入水平、负债水平和贷款期限,然后再做综合评定。一般的标准是,无抵押的个人贷款不应超过申请人每月基本收入的1.5倍。(5)贷款期限。对于旅游、支付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内。对其他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的贷款期限通常也不超过两年。(6)贷款定价。对这类贷款,银行一般都倾向于按照优惠利率提供贷款。因为能够通过银行审核获得无抵押贷款的个人,都属于低风险类型的银行客户,应当获得较好的利率。(7)个人保险。虽然无抵押个人贷款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抵押,但银行还是要考虑到如果借款人发生死亡、伤残等意外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收回贷款的问题。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了解借款人是否有个人保险,投保额是否充足。如果没有,银行会向借款人推销寿险和残废险。
  3.个人资金周转贷款。个人资金周转贷款是为了解决个人临时性资金短缺的需要,由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短期资金周转的贷款。这类贷款不仅金额小,一般在数百美元到数千美元的范围内,而且期限都很短,一般不超过60天,大部分则为15—30天,还款的资金来源几乎全部依靠借款人的工资收入。由这类贷款的特点所决定,个人资金周转贷款的主要对象是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和依靠政府补贴生活的贫民。对商业银行来说,经营个人资金周转贷款需要占用相当多的银行资源,虽然能够通过提高这类贷款的利率来增加收入,但与银行的其他业务相比较,仍然是一种得不偿失的业务。因此,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普遍对经营这类产品缺乏兴趣。不过,由于存在着市场需求,却造就了一批所谓“发薪贷款店”的小型消费信贷机构。这些小型机构以大城市的贫困地区为市场,向可以用个人工资收入作抵押的消费者提供资金周转贷款,收取折合年利率300%以上的高利,从中赚取利润。
  4.房屋整修贷款。房屋整修贷款是给房主的房屋整修提供资金支持。凡是房屋修理、扩建、局部更新等不属于房屋重建的小型工程,都可以由房主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在提供房屋整修贷款时,主要依靠第二顺位房屋抵押为贷款提供安全保障。第二顺位房屋抵押是以屋主当初购房时得到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为基础,以屋主当初购房时支付的头期款为对象,以房地产的第二位产权为抵押品所提供的贷款。一旦屋主无力归还房屋整修贷款,银行可以向政府申请扣押、收回并出售所抵押的房地产。房屋整修贷款的期限与贷款额大小有关。一般是贷款的金额大,贷款的期限就长,贷款的金额小,贷款期限就短。最常见的房屋整修贷款期限都在2—7年之间。
  5.耐用消费品贷款。在美国,耐用消费品贷款的需求常常是在个人购买住房的同时出现,也常常是在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同时办理。贷款的主要用途是购买洗衣机、烘干机、电冰箱、家具、电视等耐用消费品。虽然对耐用消费品贷款可以办理抵押,但是由于耐用消费品都具有折旧快的特点,以耐用消费品作为贷款抵押,其心理方面的意义要大于实质性的意义。美国有一部分商业银行提供耐用消费品贷款,但贷款的额度都比较低,金额很少有超过3000美元以上的,贷款的期限也很短,大部分都在1一2年的范围内,贷款的利率则比较高,以补偿过高的业务成本。因此,在银行的实际业务中,耐用消费品贷款是一个地位并不重要的贷款品种。
  6.学生贷款贷款的风险较大,贷款所形成的坏账比例也比较高。
  7.个人债务重组贷款。银行向消费者提供个人债务重组贷款的惟一目的是通过贷款,让个人负债过高的消费者有机会进行债务调整,把每月需要还本付息的债务额降低到个人收入能够负担的水平上,使消费者免于落入破产的境地。由于向银行申请个人债务重组贷款的消费者在个人财务上都已出现严重问题,银行在对这类贷款申请进行审核时,都特别注意申请人的背景情况,了解申请人陷入财务困境的起因。根据经验,消费者的生活习性和个人品德好坏与否,与个人债务重组贷款的风险成正比关系。对于生活习性不良、道德品质差的个人,银行—般都不会考虑提供贷款。这类贷款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因一时举债过多、需要银行贷款支持渡过难关的“好客户”。在贷款的定价方面,由于贷款的风险高,借款人的信用本就不佳或已经恶化,银行在提供这类贷款时,都会按照贷款的最高利率定价;在贷款的条款方面,银行除了要求借款人尽可能提供担保、购买寿险和残废险等条件之外,有时也会要求那些属于因不善理财而背上沉重债务负担的借款人去向财务顾问咨询,找出改善个人财务状况的有效办法。
  8.汽车贷款及房地产抵押贷款。美国银行业提供家用汽车贷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直接贷款和间接贷款。直接贷款是指银行直接受理购车人的贷款申请,并对符合资格的借款人直接提供的贷款。借款人的申请不一定与特定的车款车型挂钩,对借款人在何处购车也没有限制。间接贷款是指银行通过汽车经销商经办购车人的贷款申请。借款人一般都是先在一家汽车经销店内选好准备购买的车,然后由汽车经销店协助办理银行申请贷款的各种手续。住房抵押贷款是以个人和家庭为对象、以其主要的住房为抵押品、由银行或其他金融公司发放、按照固定或浮动的利息率计息、在较长的时间内分期还本付息的贷款。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发展至今,也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十分完善的市场运作体系。住房抵押贷款成为美国银行业的一大重要业务领域,占到美国银行业信贷业务总量的40%以上。同时,不同规模的银行该业务的比重又有很大的差异。在大型银行中,房地产抵押贷款在其信贷业务中的比重平均约占35%;在中型银行,这一比重达到了60%;而在小型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占其全部贷款的比例高达80%。

(二)英国

  英国银行从事消费信贷业务多年,业务品种五花八门。归纳起来,消费信贷形式主要有:
  1.房屋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期限长达25年或更长,贷款额一般为主要借款人工资的3倍加次要借款人工资。利率为基础利率加几个百分点不等,形式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最高限利率。在考虑房屋抵押贷款时,银行需要看借款人的收入证明,如银行账单或其他独立机构开具的证明。如果还款数额与收入之比偏高或贷款申请人为新客户,银行则需要个人预算计划,显示收入和支出情况。对于长期租赁房屋的抵押贷款,银行应要求租赁期限至少还剩60年。对于新建房屋抵押贷款,借贷合同应以建筑合格证或标准NHBC协议为基础。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的申请人要参加入寿保险和房屋保险,以保证死亡时有足够资金偿还贷款。房屋保险在交换合同当天生效。
  2.个人贷款。个人贷款是为购买新车、渡假等需要而设的固定利率按月分期偿还的定期贷款。个人贷款可附有抵押,利率事先确定,一般比银行批准透支利率高;不像其他个人贷款便利,一般不收取其他费用。基础利率贷款通常比个人贷款便宜,通常用于以下几种情况:贷款额高于银行规定的个人贷款限额、并非按月还款、申请人还负担其他贷款、某些高收入消费者不愿支付个人贷款高利息。
  3.信用卡和支付卡。信用卡和支付卡随着电子银行业的迅猛发展而越来越普及,多数英国银行参加“Visa”和“Master”信用卡中心,向合格申请人颁发“普通卡”或“金卡”。接受信用卡或支付卡的商号需缴纳参加费和年费,并负担相当于销售额1.5%一5.5%的“折扣费”。银行在消费者用卡购物时立即清付除折扣费以外的全部款项。银行根据持卡人的信用、收入等情况为其确定信用额度、每月最小偿还额和无息信用的期限(现在一般是50天左右)。如果持卡人在信用到期日偿还所有款项,则银行不收任何利息;否则,银行将收取APR=20%左右的利息。有些银行还收信用卡年费约10英镑。信用卡服务的主要收费来源于商号“折扣费”和持卡人信用利息。
  4.透支。透支分银行批准的透支和未经允许的透支。经银行批准的透支,通常是为特殊需要而申请的短期贷款。贷款条件如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时间表等应在透支协议签订之前确定。循环信用便利目前用得很多。这种金融便利事先设定最高信用额度。贷款银行希望保持一定的流动性,谨防贷款变成“死角”。银行至少每年审查一次信用便利的还款情况,调整最高额度。对于高收入、高支出的消费者,银行可发行信用额度高达1万英镑的“金卡”。未经许可的透支是指银行通常能接受信用好的老客户在收到工资之前,活期账户上偶然出现未经许可透支。但根据消费者类型,未经许可透支额最好控制在工资的25%一50%以下,否则银行将写入每日“非经常情况”报告中。如果透支出现在每月收入到账前很久,银行立即通知消费者,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日本
  1.合作式消费信贷。合作式消费信贷就是在合作方(销售部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银行为客户提供用于购买合作方商品的贷款。
  2.非合作式消费信贷。一般是指没有合作对象的,多为没有指定资金特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这种贷款对客户的信用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一定要有担保。目前这种贷款多是由担保公司来提供担保。
  二、我国主要消费信贷种类及发放模式考察
  目前,我国各银行已经基本形成了包括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汽车消费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以及教育助学贷款、旅游渡假贷款、家居装修贷款等在内的个人消费信贷体系,其中主要的消费信贷种类包括:个人住房、汽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教育贷款。
  三、关于创新个人消费信贷品种与发放模式的几点建议
   积极引导保险公司介入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发展,对我国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当前除了开展财产保险及信用保证保险以外,保险公司可以积极尝试开办抵押贷款寿险。在欧洲一些国家,尤其是荷兰,普遍将住房抵押贷款与人寿保险相结合,而且很成功。这种方案给我们提供了一条将抵押贷款和人寿保险相结合的有益思路。
  (一)针对不同商品和不同消费群体的特点,创新消费信贷品种
  与国外的消费信贷手续相比较,我国在消费信贷品种方面仍有很大的创新空间。一些很具有发展前景的消费信贷品种,如个人资金周转贷款,个人债务重组贷款,带有购买期权的租卖契约式消费信贷等信贷品种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另外,即使一些消费信贷在我国已经试行,但开发的深度远远不够,如信用卡消费贷款的功能尚未得到很好的开发。银行应与商家密切配合,积极发展信用卡信贷。首先,应当统一现有信用卡网络系统,建设一个全国性的信用卡网络信息交换中心,改变目前发卡银行各自为战的状况。其次,借鉴美国的经验,发展贷记卡。按信用卡的清偿方式,可以分为借记卡和贷记卡。借记卡是先存款,后消费;贷记卡则是先消费,后存款。美国的信用卡多数属于贷记卡,它真正体现了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最后,开拓社会化的信用卡清算网络系统。目前我国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多是商场、星级宾馆和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型服务性企业,众多中小商店及服务企业没有加入信用卡网络,这与我国庞大的商业销售网点和消费网点极不相称。必须进一步拓展信用卡清算系统,逐渐扩大信用卡的使用领域。现有信用卡网络系统内的银行与商家也应积极探索新路子,进一步扩大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
  此外,应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贷款品种,如对个体工商户和运输业者提供经营性车辆贷款:对有创业意识的城乡家庭可提供小额家庭创业贷款;对中低收入但收入较为稳定的教师、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期限更长的住房贷款。如可开办“住房返抵押贷款”,以适应我国人口结构逐步老龄化的趋势。这种贷款方式是近年来美国为老年人应付昂贵的医疗费和财产税而采取的新的信贷方式。即贷款者向年迈的住房所有者提供用念房作抵押的现金贷款,按月支付,无固定期限,到户主去世为止。住房抵押后所有者仍居住自己的房子,直至去世后由房地产经营处卖掉房子偿还贷款。由于有房产作抵押,银行的贷款基本不存在风险问题。商业银行应积极结合我国消费者的特点,研究、探索这些消费信贷品种在我国可行的发放模式和风险控制模式并积极完善和推行之,以尽快完善我国的消费信贷体系。
  (二)创新消费信贷的方式和发放模式,使其更具灵活性、多样性、合理性和针对性
  为此,应建立专门的消费信贷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优质的金融服务。如设立消费信贷客户经理部,配备专门的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客户经理队伍。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手续,使消费信贷业务流程尽量内部化,并把办理贷款手续相关的各部门集中在消费信贷客户管理部,开展一条龙服务,缩短贷款评估和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要围绕涉及消费信贷的各个环节,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沟通,在消费政策、中介服务、担保、抵押及抵押登记等诸方面,争取得到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方便消费者。建立信用资料库,使各银行可交流借款人的负面资料,防止信誉不好的借款人在多家银行申请信用卡增加银行体系的呆坏账风险。利用自动信贷评分系统来审核借款人的资信。
  同时,针对不同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贷款对象,可在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如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有等额偿还法、等木等息法、等额本金法、等额递增(减法)、等比递增(减)法、增本减息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等方式。一笔10万元的住房贷款,如分别按上述7种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各自最终还本付息总额是大不相同的。我国各商业银行目前采用的主要是前三种方式,由于还款金额固定,对我国许多家庭并不太适应,应该更灵活一些和更多推出一些其他还款方法,让百姓们从自身实际出发比较与选择。例如,可对新婚夫妇家庭实行“等额递增还款法”,同样,对那些中老年职工家庭,其已有一定的积蓄,但今后随着退休临近收入将递减,可对他们采取“等额递减还款法”。此外,还应适当放宽贷款抵押物的条件和贷款额度。如对于存单和凭证式国债抵押时,接受跨行抵押,这样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融通资金和手续上的便利。
  (三)创新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手段,这是消费信贷发放模式创新一个重要方面
  1.研究和制定个人信用评估办法,统一评估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信用体系,这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创新的前提保证。目前,商业银行可以实行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实现行际联网,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使银行在掌握相对真实的个人信用状况的前提下,建立以贷记信用卡为核心的消费信贷体系。可以在建立个人消费信贷客户经理制的基础上,开展客户信息管理。如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由政府牵头,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成立个人资信公司,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联网查询,这样为银行选择优质目标客户,减少消费信贷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例如在美国,消费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消费方式,除个人信用制度外,银行有周密的信用网络,借助于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可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因而能够迅速地确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贷款,既降低了信贷风险,又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2.商业银行应研究和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和规范与政府保险或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人寿保险住房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虽然有住房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担保,但我国目前房屋及其抵押权缺乏流动性,银行若拥有大量这样的资产,无疑会恶化其资产结构:即使能将房屋等抵押物拍卖掉,银行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得不偿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有一套按国际银行做法建立起来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体系。这套体系包括财产保险、信用保险、责任保险、人寿保险(如借款人发生意外,无力还款,就可以由其投保的人寿保险公司来偿还银行贷款)等等。这套抵押贷款保险体系可以有效地分散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所承受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有利于银行扩大贷款的范围,为清偿能力相对较弱的中低收入居民提供更多的购房贷款机会。
  在控制和防范汽车消费信贷风险,一方面,应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用的调查;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商业银行在自行开发汽车信贷业务问题上,应采取慎重和保守的态度。因为自行开发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要承受很高的风险和管理成本,最后可能得不偿失。因此,银行应积极探索与汽车经营者联手开发汽车信贷业务的具有可行性的操作方案。如果能实现银行的汽车信贷业务网络和厂家的汽车销售业务网络的有机融合,既可以提高银行相对于其对手的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
  3.银行应结合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通过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式,提高抵押信贷产品的流动性,有效地分散和降低它们内含的房地产价格流动风险和长期占压资金风险,同时也可增加银行新的信贷资金来源,建立消费信贷资金供给机制,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抵押信贷业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循环。